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3日至5月13日,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七组对区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7月24日向区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诚恳认领问题。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七组反馈意见后,区公安分局党委负责人当场表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将以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2019年7月26日下午,区公安分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实效体现对党绝对忠诚、体现政治站位,不断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高规格成立了区公安分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局领导,各派出所、分局机关各单位“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分局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统筹和推动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单位,围绕反馈意见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细化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区公安分局党委研究制订了《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党委落实区委交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针对46个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整改时限和建章立制要求,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根据反馈意见,区公安分局党委迅速启动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机制。各牵头警种、部门针对各自负责的整改任务相应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按照“一事项一方案一报告”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定期报送整改进度,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档案。未承接具体整改任务的单位,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共性问题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以问题推动整改、以整改推动机制建设、以机制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8月13日,区公安分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任务,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联系派出所的整改工作。分局整改办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见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日常督察和集中督察制度,将整改工作纳入全方位警务督察内容,与日常监督检查、党建工作考核检查相结合。通过不定期检查、专项督察、专题会议督察等多种方式,对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9月12日,区公安分局专门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督导推进会,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在突出整改实效、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严格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切实提高整改质量,确保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销号,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区公安分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高标准、严要求、讲实效推进整改工作,有力确保了巡察整改彻底到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党委已完成全部4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129条,制定制度、机制15项,修订制度5项,取得明显实效。
(一)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梳理出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四个专题学习内容,对未学习的三个专题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重新进行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学懂弄通悟透做实,自觉运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各项工作。
二是紧密联系实际,持续深化学习效果。针对公安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智慧警务、涉警舆情处置、情报信息等新形势下新内容的学习,加强对公安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总结公安机关改革发展的经验启示,提升班子成员理论指导警务实践的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首要内容,2019年8月至12月,区公安分局党委召开了11次党委会,开展了8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部落实了“第一议题”内容,认真详实做好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学习的记录。
2.关于治安形势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以“飓风”专项行动为引领,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大力推动“飓风2019”专项行动纵深推进。一方面,以严厉打击社会影响恶劣、案情重大的重大团伙和跨区域案件为重点,持续高压打击黑拐骗、涉盗抢、涉枪涉爆、电信诈骗等突出犯罪,力争实现“破一案、带一串”的效果;另一方面,树立“破小案大民生”的理念,坚持“将抢案当命案破”“将小案当大案破”的思路,确立“两入必破”侦办新机制,集中精力开展“两入”案件“破小案”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以治安突出问题为导向,铁腕清剿整治。每周制订重点区域清查整治行动计划,组织全警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和便衣预伏打击工作,全力改善了社会治安环境。
3.关于扫黑除恶打击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线索梳理核查。成立区公安分局线索核查小组,专门负责线索梳理核查工作,不断提高核查质量,确保线索彻底查清。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大与区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作力度,对重点攻坚案件积极争取检察院提前介入,充分吃透法律法规,严把案件质量关,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是突出打击重点。围绕十类打击重点和突出问题,通过组建两级扫黑除恶攻坚队等举措,不断完善扫黑除恶攻坚机制,及时开展“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破案攻坚,重拳打击涉黑恶犯罪。
一是完善区公安分局党委议事规则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党委会议会务工作的通知》,对议题内容、报批程序等进行优化和规范,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进行调整。
二是加强会前预审。对年预算超10万元议题,由分局警务保障室会同监督室审计进行会前预审,对议题进行充分论证。
6.关于党委会议记录未反映逐项讨论表决过程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迅速自查议事过程和记录情况,对一些事项记录不规范的情况立即进行了整改,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会上党委成员逐个发表个人意见,对相关人事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二是做好干部考察前置工作。关于干部提拔、评优评先等人事事项,由区公安分局政工部门在会前认真考察,并提供考察材料,不搞临时动议。
三是完善会议记录。对党委成员发言进行逐一如实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到位,反映民主议事决策全过程。
7.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事项出现“不议不决”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党委会议会务工作的通知》规定,会议期间提出的临时动议,不列入会议议程,防止今后再出现议题准备不充分、党委讨论没决定的情况。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班子成员做到“两必须”,会前必须提前沟通协商,会上必须发言讨论,确保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队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区公安分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全警人员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针对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10.关于机关党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新一轮的党建督导检查,对机关39个基层党组织的班子建设情况、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党建阵地建设情况及党员管理教育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指导基层党支部修订完成党支部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的通知》,规范书记、委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12.关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和规定。
二是分局领导带头到分管单位以及联系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和讲党课,2019年分局领导共完成18次专题党课,从上至下引导党组织书记讲好党课,开展好组织生活。
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督促、提醒,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3.关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正视问题,强化整改。对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两个党支部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提出改进措施。
二是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党支部书记对支部组织生活要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每年年底前带领支委制定下一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连同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是加强学习,推动示范。党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支部书记带头联系群众,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四是加强管理,严格督察。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季度检查通报一次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
五是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指导基层党支部修订完成党支部工作制度,督促党组织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
14.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指导机关各党组织按时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按要求落实支委选举和研究部署支委工作。
二是印发了《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制度》,支部换届前6个月及时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党支部述职评议、评优评先活动。
1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全面检查整改2012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档案,对不规范的档案进行了整改。
二是加强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加强其对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等方面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三是严格把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完善各项审批和审查手续,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区公安分局党委每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各项先进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职意识,发挥好带头模范作用。2019年8月份至年底,分局召开11次党委会,开展了8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内容。
二是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9年8月13日,分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个作对照检查,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
三是建立队伍状况分析制度。区公安分局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队伍状况专题研究,及时全面掌握队伍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监督。
四是落实层级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印发《关于调整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制定警辅人员廉政监督责任人制度,建立了从上至下的层级监管机制,压实监督责任。
五是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监管不力责任领导的追责问责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担责履职。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好统筹谋划和组织部署。
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区公安分局各级党组织坚持每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党章党规,不断增强民警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拒变能力。
三是集中整治队伍突出问题。年内组织开展了全区公安机关队伍纪律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推动全区公安机关进一步严明警纪、整肃警风。
四是强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定期编发警辅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加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全体警辅人员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打牢广大民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
18.关于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专题研究警辅人员管理措施。开展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违纪违法情况专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建议措施。
二是开展新招警辅人员专题教育。定期给新招录辅警辅员和“战训合一”实战训练班参训辅警辅员上纪律教育课,引导警务辅助人员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三是开展组织集中警示教育。举办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了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深刻吸取教训,树立底线意识。
19.关于八小时以外执纪要求不严的问题。
一是不断加强出国(境)管理。全面核查近年来全区公安民警因私出国(境)情况;将全体民警出国境证件统一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警辅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和证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制定外出报备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作八小时以外管理。
二是派发民警家属一封信。向全体民警家属派发《致民警家属的一封信》,与民警家属共同加强对民警工作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
三是严查工作八小时以外违法违纪。深入核查各类群众举报线索,做到应查尽查,始终对违法违纪问题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
一是深化提醒谈话工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加大提醒谈话力度,常态化开展谈话谈心,力求把苗头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是建立民警及家庭信息档案。组织全局民警填写《民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实行全方位管理,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
三是优化“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第一种形态使用力度,提高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质量,使谈话达到理想效果,真正入脑入心入魂。
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年内对两个派出所离任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公安业务专项审计调查;对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招标采购实施审计监督;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建立重点单位督导检查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定期对重点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年内共对2个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三是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编发《关于近期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警辅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对重点领域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筑牢民警思想防线。
(四)针对队伍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还有差距,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整改
22.关于干部队伍交流轮岗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按照《佛山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分局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意见,为规范轮岗交流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已于2018年对符合轮岗条件领导和非领导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民警进行了轮岗交流,特别是敏感岗位和多年长期同在一个岗位工作的民警,基本完成了全局轮岗交流任务,确保干部队伍结构更合理,切实降低廉政风险。
23.关于领导职数空编多,民警晋升难度大的问题。
一是加大干部选拔力度。从选拔频次、选拔条件、选拔规模等方面寻求突破,着力解决职数空编多、民警晋升难度大的问题。2019年6月,选拔晋升了一批实职领导干部,有效缓解股级领导空编数多的问题,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二是做好干部晋升规划。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争取指导支持,有效做好干部选拔晋升规划,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结构。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速干部队伍内部的进退留转,提升存量职数的使用率和质量,鼓励年龄大的领导干部退出实职,让年轻更有活力的干部有更多的晋升发展空间。同时借助公安机关内部机构改革之机,争取优化机构和职数编制,提升干部占比,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氛围。
24.关于教导员、指导员主责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推动政工干部专职化。有计划、分步骤开展领导干部选拔工作,配齐配强分管业务工作领导,让政工干部腾出时间,专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加强政工干部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政工干部参加思想政治工作技能培训班,举办党性锤炼培训班。2019年共组织39名政工干部参加了心理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政工干部心理调适和服务队伍能力。
三是加强谈心谈话工作。高频次开展民警、辅警谈心谈话工作,及时了解警辅人员的工作、生活、心理、家庭等状况,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为警辅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成立心理咨询工作服务队。建立心理服务分中心和工作服务队,专门从事全局民警心理咨询工作。2019年8月以来,心理服务分中心共开展心理活动19场次,服务警辅人员670余人次,为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25.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晋升选拔,制定领导干部晋升方案,明晰干部选拔任职年限,明确领导干部必须转正才能参加下一级晋升选拔,严格做好领导干部一年试用期到期转正工作。
26.关于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新提拔干部的情况审核。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对新提拔干部个人情况把关,组织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考察阶段填报《区管干部(股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表》并逐一核实,杜绝出现“带病提拔”现象发生。
二是开展常态化动态排查。定期组织民警填报《民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全面掌握民警个人家庭动态。
27.关于存在民警在企业任职现象的问题。
一是迅速整改存在问题,调整有关民警工作岗位。
二是全面摸排民警个人情况,坚决杜绝民警在企业任职现象发生。
(五)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违规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
28.关于部分接待既在局机关行政账上进行报销,又在局机关饭堂账上报销的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管理意识和技能。组织相关责任领导、民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树立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建立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会议、培训及差旅经费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报销流程审批,加强接待费报销管理。
三是建章立制强化内控管理。印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经费管理规定》,完善人员考勤、差旅管理、报销管理等方面要求。
30.关于对加班补贴、值班补贴等专业补助费发放审核不严,存在违规发放情况的问题。
一是加强车辆维修监督管理。完善《2019年车辆维修费台账》管理,做到一车一台账,明确车辆管理员责任,做好车辆维修费单据的登记录入,切实加强对车辆维修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是完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层级审批手续,切实做到先审批后维修,并加强对定点维修厂家的监督,防止出现车辆维修管理漏洞。
32.关于存在公油私用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车辆加油监督约束。建立分局机关《2019年车辆油费台账》,要求每次加油时必须做好行驶公里数登记及民警签名确认工作,不定期对加油情况进行抽查。加强与定点加油站沟通协调,共同强化公车加油监管,杜绝异常加油情况发生。
二是修订完善车辆加油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严格做好加油卡随车配备放置管理工作,确保加油卡专卡专用、专车专用。
一是迅速落实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办公用房。
(六)针对部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的整改
一是强化经费管理业务技能培训。建立财经知识培训机制,采取网络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与专业技能。
二是强化廉政风险提示。总结归纳审计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在每季度队伍分析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风险提示。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进行审计约谈。
三是对财务人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针对会计科目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对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加强资金开支的审核及复核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36.关于存在未按规定审批暂借款、未按权限审批经费等问题。
二是规范现金使用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会议、培训及差旅经费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现金使用管理及强化公务卡使用,严格落实现金借用审批手续,层层把关审核,有效防止舞弊和预防腐败。
三是建章立制强化内控建设。修订完善《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经费管理规定》,确保分局经费管理、财务开支依法依规。
37.关于车辆燃油费报销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车辆加油手续。印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燃油使用管理的通知》,并要求车辆驾驶员做好车辆行驶里程数的登记及签名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加油手续,强化过程监督。
二是完善车辆燃油费报销手续。规定凡分局机关公务用车加油的,加油站务必提供每张加油卡的加油明细清单,完善车辆燃油费报销佐证材料,确保燃油费报销佐证资料详细、真实。
三是强化对定点加油站的监督。约谈定点加油站负责人,要求定点加油站要按照规定做好公务车加油工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为没有配置加油卡公车加油,要及时上报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
38.关于固定资产登记混乱的问题。
一是迅速整改。针对看守所误报废局机关资产的情况已经立行立改,调整完成账务处理手续;2017年3月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和录入资产系统的电脑均已完成补登手续,整改完毕。
二是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机制。开展了一次全面梳理固定资产权属工作,对全局性的资产清查,理顺了资产权属关系,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责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核对盘点机制,每年进行一次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
42.关于提取备用金无审批手续的问题。
一是加强饭堂管理,严格控制“白头单”的使用。组织各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学习财务管理文件和招标采购文件精神,提高用款审批管理意识,严格控制“白头单”的使用,防止出现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情形。
一是加强饭堂日常采购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公用经费的核算内容、核算范围的学习和理解,强化对饭堂食材类开支和饭堂运行类开支的核算管理。
二是完善饭堂管理制度。修订《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饭堂经费管理规定》,规范饭堂经费管理,加强各项饭堂开支审核。
三、巩固整改成效,抓好成果运用,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区公安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接下来,区公安分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统领,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方位推进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着力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的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各项部署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部署落实到位。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牢记“五个必须”,警惕“七个有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重点,坚决纠正违规逾矩行为。
(二)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滋养初心引领使命。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强化学用结合、以知笃行,知行合一,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发展能力水平,全面统揽全区公安警务体制、智慧警务、科技强警以及公安队伍发展。
(三)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分局党委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夯实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推进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筑基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抓好分局机关、各派出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深化驻点联系和党员“户联系”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团结带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队伍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选人用人的动议、推荐、考察、任用等程序。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提振干部改革攻坚的锐气。加强干部教育和监管,完善干部考核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加大干部人文关怀,落实好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强化正向激励,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机制,以及执法权力运行、执法监督等机制,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平行监督统一的多向运行机制。继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严格“三公经费”管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个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字当头、挺纪在前,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涉黑恶势力“保护伞”、群众身边“微腐败”,坚决清除警队害群之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巩固整改促进发展。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始终,一方面对标对表要求,逐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立起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使制度从墙上走下来、从纸上走出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物的自觉,真正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338461-88306。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