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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委   发布时间:2020-08-13 10:15:3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至11月2日,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四组对区科技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0年1月7日向区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紧抓实整改任务

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交叉巡察第四组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1月7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之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统一思想,以巡察反馈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南海科技创新工作发展的过程。局党组专门成立了落实十三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了《关于落实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第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48项具体问题细化了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月2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修订和新制定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1-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存在缺失问题,关于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不全面、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修订完善了《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南科党组〔2020〕6号),确定党组议事范围,进一步列明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

3、关于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南科党组〔2020〕6号),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党组成员先表态发言,坚持党组书记(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度,最后发表意见,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并根据讨论情况,作出相应决定。

4、关于局务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重申务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相关工作均参照局党组执行。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规范相关记录

5-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有关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增强领导班子履责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领导责任。二是在工作计划中明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会议研究我区科技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精神的学习。

7、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修订完善了《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局党组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部资金管理监督,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8、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交叉巡察反馈上述问题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强化和落实监督责任。按要求列席区科技局党组会议,对局党组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督促区科技局党组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明晰“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与区科技局党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等进行沟通,并提出意见建议。

9、关于派驻纪检组协同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交叉巡察反馈上述问题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与所驻部门党组负责人沟通,就如何协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明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区科技局党组重要议题,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研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岗位职责和责任清单。督促局党组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对财政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修订完善相关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和规矩情况的监督,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对前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存在差距的整改

10、关于反馈意见指出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待增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做好精准服务,加强落地创新平台项目服务跟踪,提升创新平台的孵化功能和辐射效应,服务产业集群经济发展。2019年新增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3家,累计达到11家,除1家为企业外,其它10家新型研发机构均为与大院大所合作引进的创新平台,建设期完毕的省新型研发机构基本均通过动态评估,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的考核指标。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研究院已完成办公场地改造进入实验室功能装修阶段申报各级项目共计17项。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LED中心升级为香港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原来的“南海科大专项”升级为“佛山市香港科技大学产学研合作专项”,2019年度佛山科大专项的审批工作已完成,共立项11个,引进创业团队7个。二是积极挖掘企业创新潜力,鼓励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加强推广宣传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2019年区级工程中心累计达到597家市级工程中心累计达到426家省级工程中心累计达到245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1家,省(企业)实验室5家。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三是完成对《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的修订。保留了“认定为国家、省工程中心、省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及“经认定为省新型研发机构可获租金补贴”等扶持措施,同时,结合政策过往落实情况,从扩大普惠范围、加大扶持力度等角度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奖励扶持机制,增加“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为计算基础的研发费补贴”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扶持”等扶持措施。

11、关于反馈意见指出创新驱动的落地政策、措施制定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原因是2020年1月起佛山市实施《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办法中明确“各区可参考执行”,为避免政策重复造成政策资源浪费,我局原拟《佛山市南海区重大科技项目扶持办法》暂时搁置。对此,我局一是加强高企培育工作,2019年南海区高企认定共757家,总数达1931家,是全市唯一完成高企认定目标的区,高企总数仍居全市首位。二是重点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确保孵化项目加速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上级最新精神,对《佛山市南海区潜力独角兽企业成长计划》进行重新调整,拟定了《佛山市南海区“提升孵化育成体系,力促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实施意见》初稿,并计划报区政府审批。

12、关于反馈意见指出科技扶持政策的科学性存疑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扶持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南科〔2020〕1号),明确了评估的对象、主体责任和评估的要求、结果运用和考核机制等。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科技扶持政策绩效管理、动态监管,推动我区科技扶持政策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13、关于反馈意见指出科技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个别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根据2019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2020年预算立项情况进行研判,合理安排2020年专项预算资金。二是认真落实《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扶持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开展对《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的评估工作,并形成《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评估报告》(南科办〔2020〕3号),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访谈、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在分析政策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对政策实施效果多维度阐述,为政策实施、修订、完善提供参考。

     14、关于反馈意见指出专项扶持资金预算安排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印发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扶持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对政策及时开展评估工作。二是清理了2019年末到期的创新券扶持政策,经研究,创新券政策到期后已不再延期及修订,我局通过《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办法》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的扶持。三是制定了现有扶持政策的年度监督计划,上半年完成对创新平台政策的评估,下半年将对科普扶持政策进行评估。

    15、关于反馈意见指出科技扶持奖励审核审批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制定《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南科〔2020〕11号),明确了管理对象、工作职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项目的验收和监督、项目的绩效评价和信用管理等,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科技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16、关于党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制定了《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方案》,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开展;二是修订完善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管理制度汇编》(南科〔2020〕5号),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建立党总支汇报机制,明确每个季度第一次党组会,要听取党总支工作汇报并研究落实有关工作。

    17、关于发展党员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支部2020—2022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目标为三年内拟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4人,每个年度至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2021、2022拟发展党员对象2人,至2022年底接收预备党员1人。通过开展“结对子”培育计划、阳光化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细化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措施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8、党支部长期没有召开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我局制定完善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支部2020年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9、关于存在为开会而开会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动开展理论学习;二是制定完善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支部2020年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0、关于党员大会参会人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加强了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规范会议记录。

21-22、关于研究决定人事任免议题时没有落实回避制度的问题,关于干部考察没有认真听取纪检部门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讨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且凡涉及干部提拔任用的,由派驻(联络)纪检组加具廉政鉴定意见。二是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23、关于中层干部轮岗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机构改革后,已对全局中层及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24、关于队伍工作纪律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修订完善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管理制度汇编》(南科〔2020〕5号),明确《机关工作制度》十六条,对干部职工的上班出勤、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要求,规范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树立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反馈问题中的情况,局党组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取消了其年度评优资格,要求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作检讨;派驻(联络)纪检组也已对其进行谈话,提醒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5、关于干部请休假制度存在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订完善了请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请休假管理,杜绝疏漏情况发生。

26-28、关于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关于因私出国(境)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关于个别同志因私出国未按报批时间出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干部队伍日常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上述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工作,把申请、审批、出行计划等详细记入台账,并定期整理向组织部汇报。三是责成相关人员对未按时提交出国(境)回执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提交回执,报告个人在国(境)外情况

(四)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整改

 29、关于无依据发放记者工作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确应建立健康政媒关系,今年以来举办的各类活动均不再支付媒体费。

30、关于个别公职人员领取专家评审劳务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全体职工加强廉洁自律,在参加专家评审时不得领取专家评审劳务费。二是责成相关人员退回专家评审劳务费,并已上缴财政。

31、关于违规在公用经费列支慰问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区总工会的要求,我局已于2018年设立局工会专账,规范公用经费的使用。

32-35、关于公务接待无公函的问题,关于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关于接待费申报、审批、报销程序倒置的问题,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南海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意见》(南办发〔2017〕22号)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各科室加强财务审批管理,严控接待范围、严控接待标准、严格接待费报销管理,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违规浪费现象,为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现有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情况。另外由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党内提醒谈话

36-39、关于不按规定公务出行的问题,关于造成出国经费浪费的问题,关于因公自驾私车存在先使用后审批现象的问题,关于公务用车报销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南海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南财行〔2015〕13号)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自觉乘坐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切实增强公务出行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需事先进行报批。二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对出(境)的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进行严格审查,避免经费浪费根据2020年的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我局无出国工作计划。三是加强报销审批管理。按照《南海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参照执行〈佛山市市直单位自驾车省内公务出行交通费定额包干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南车改办〔2018〕2号)的要求,规范公务出行报销程序,严禁批准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公务出行活动,严禁报销没有发生公务出行活动的费用,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四是责成相关人员退回公务交通补贴,并已上缴财政五是由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党内提醒谈话

40、关于内部管理“制度的笼子”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修订完善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管理制度汇编》(南科〔2020〕5号),加强内部管理,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

41、关于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科技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南科〔2020〕11号),完善专项资金监管管理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的内部监管。

42-43、关于实施小额项目(即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项目)缺少制度规范的问题,关于日常政府采购工作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合《佛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南科办〔2020〕2 号),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集中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采购资料管理。各科室的采购合同等资料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台账工作。

44、关于季华实验室基建资金未建立专账核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成立了季华实验室基建资金整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季华实验室基建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的审批划拨二是前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季华基建资金支出明细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三是加强与季华实验室沟通衔接,坚持到每季度末进行资金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45、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落实工人工资分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组织学习了《佛山市南海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5〕26号)、《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改革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7号),严格落实专账管理要求。二是梳理目前我局负责实施的建设工作,并对其实行专账管理。经梳理,我局无相关项目

46、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价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学习了《佛山市南海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5〕26号)、《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改革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7号),加强预算控制和财政支出管理。在以后的工程管理中,我局将一是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充分借助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能力,提升制定预算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流程,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困难需要变更的,则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执行;三是加强财务支付审核。

47、关于实际支付工程款大于合同约定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重新补充了相关佐证资料,完善财务报销凭证。二是加强财务审批,对支出项目资金严控把关,对报销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48、关于超范围支付工程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一是组织学习了《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单位经费及资产管理办法》(南科办〔2019〕10号),加强规范资金预算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严格财务支付审核。二是责成各科室特别是财务部门加强财务支付审核,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其他问题

无。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各方面工作。把落实省委创新驱动“八大举措”作为推动发展的总抓手,进一步加大与国内外顶级名校、大院大所的合作和引进力度,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充分发挥科技镇长团、技术经纪人等在科技服务和技术对接方面的桥梁作用,打造“针对性强、受众面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服务品牌;同时继续以高标准推进季华实验室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推动一批高端创新人才集聚、高水平科研成果落地,形成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主体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监督电话:86334401,监督邮箱:kjj_bgs@nanhai.gov.cn。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