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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委   发布时间:2021-03-26 09:29:2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7月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0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学习认识,严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进一步深化了对巡察整改有关精神的认识,提高了政治站位。

(二)召开会议,研讨方案。

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党组书记挂帅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靠前指挥,带领分管部门,围绕反馈意见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2020年11月11日,区人社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刻反思,剖析根源。

(三)落实措施,推进整改。

根据反馈意见,我局迅速启动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机制。各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和整改时限,完善制度和工作台账,层层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对问题进行逐一销号。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37个对违纪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处分(处理);追回全部经济损失;制定、修订和废止制度23项。

二、紧盯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提高认识,重视“第一议题”学习。党组书记带领其他党组成员、各党支部支委对“第一议题”制度进行了重新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抓好整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下半年以来,党组会、党委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都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针对“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问题。

整改情况:

1.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自学,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每次集体学习均针对学习主题进行发言。

2.向各股室、下属单位征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课题,将部门重点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中,共收集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课题15条,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既有理论学习,又有政策解读。

(三)针对“就业服务体系有待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

1.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就业工作。以区就业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抓手,通过举办招聘会、校企洽谈会、政策宣讲会,开展区域劳务合作、人力资源服务,定期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等方式,扎实做好就业稳定和提质各项基础工作,精准帮扶,稳步推进对口帮扶凉山州劳务扶贫各工作。同时,指导各分局做好区内2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巡查监管工作,规范机构的经营行为,督促机构认真学习和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精神,为就业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2.筑牢保障,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一是推动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社会保障与就业联动,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就业困难人的就业意愿和稳定性。二是帮扶社戒社康人员安置就业。加强与区镇禁毒、司法部门联系,依托社区、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全区18家就业安置基地为主要抓手,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采取集中就业、分散就业安置、扶持自主创业安置、动员和鼓励到就业基地安置等多形式多渠道帮扶社戒社康、刑释人员稳定就业并重新融入社会。三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就业跟踪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各类招聘会和就业创业活动,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就业;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对城乡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支持有就业欲望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截至2020年,已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93.1万元,已进入审批流程待发放的资金约51万。已发放2020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3.8万元。已发放南海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44.2万元。

(四)针对“劳资关系与创新社会治理还存在距离”问题。

整改情况:

1.在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面。按照根治欠薪工作总体部署,对住建、水利、交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引抓好“两制一金”、工人工资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推进建设领域劳动用工规范性建设,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监管,形成迎检工作合力。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和细化的行动内容、“两清零”行动目标,广泛宣传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开展根治欠薪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大力营造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区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2020年,南海区人社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累计检查建设工程领域建筑工地项目440个,其中住建项目412个,出动监察执法检查人员892人次;多部门联合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33人次;开展交通项目方面专项和日常检查共计16次,市考核组对我区在建项目实地检查20个。

2.在劳动用工巡查、源头治理和劳资纠纷预警系统应用方面。“两措并举”推进提升劳资纠纷源头治理,以做实“网格化巡查”为目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化运作,在全区建立一支100人的劳动保障巡查服务队伍。2020年11月,全区7个镇(街道)专职巡查队伍服务项目全部采购完成,100名巡查队员经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岗前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提供服务,目前已完成17777家企业的巡查信息采集。按照“企业申报、员工监督、数据预警、政府核查”的思路,升级开发南海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系统,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重塑劳动保障管理方式,通过企业申报、员工监督、巡查采集信息、大数据预警等多渠道监测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提升数据使用成效。该系统于2020年10月20日上线使用,截至2020年底已有2169家企业注册,录入9267条巡查记录。

3.在推动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方面,探索推动构建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2020年6月挂牌成立并以大沥、丹灶两个综合示范试点常态化运作以来,突破受镇街机构改革、新冠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聚焦攻坚、凝心合力,通过改革前台受理工作机制、完善调裁审工作规程、细化业务流程、配备团队队伍、配套场地硬件、精细化内务管理等措施,突显两个特点:一是突显调解力度,呈现调裁衔接效果。受理的劳资纠纷案件,99%均通过调解方式如期结案,超80%的案件实现调解成功,15%的调解成功案件采用仲裁审查确认方式保障法律执行力。在进入仲裁阶段亦把握时机力促调解结案,55%的仲裁立案案件通过仲裁调解方式结案。丹灶调裁审中心仲裁裁决率实现大幅度降低,保持在20%至25%低水平区间。二是仲裁立案量仍上升,未达审慎立案预期。尚未体现出审慎立案的处理原则要求,仲裁立案案件数量与同期对比上升或环比持平,立案量仍高居不下。两个综合示范试点2020年6月至12月仲裁立案受理案件共901宗,同期对比上升38.40%,环比下降20.40%。随着两个综合示范试点的运作状况,需继续巩固现有做法、提炼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和成效,为全区全面铺开提供坚实的基础。

4.在信访受理和化解处置方面,全面梳理当前工作堵点、痛点和盲点,从源头和制度流程上抓好首访负责、全程跟踪、最多访一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从受理、分办、承办、统计、档案五个环节对涉人社领域问题处理工作流程进行重塑再造,实现涉人社领域问题处理台“一张表”全过程跟踪督查。印发《关于加强南海区涉人社领域问题处理统计工作的通知》,加强各分局涉人社领域问题处理的统计工作,完善数据统计的统一规范,实现从源头上减存量、控增量。成立涉劳动社保领域信访问题工作小组,开展人社领域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积极处理攻坚案件和领导包案案件,化解区领导包案案件1宗和攻坚案件3宗、办结局领导包案案件1宗。2020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13894批,其中涉劳动报酬10235批、涉建筑项目449批、涉劳动关系1829批、涉就业培训37批、涉社会保险619批、涉劳动保护246批、其它928批。

5.在政策宣传和规范用工意识方面,通过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培训班、发布《以保障之名,与坚守同行》宣传短片、利用醒目直播平台对企业劳动用工专职巡查工作进行直播、在《南海城事》录播节目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以企业工会、行业商(协)会等组织为主,整理汇编《佛山市南海区企业规范用工实操指南》,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和线下印刷发放等方式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企业开展劳动关系指导培训;发挥专职巡查员“信息采集员、法律宣传员、隐患排查员、纠纷调解员”四项职能,在劳动关系塑造上实现三方面改进:一是在“扩面漫灌”式宣传的基础上,通过专职巡查队伍“点对点”的上企订单服务,对企业进行“滴灌式”的针对性普法和风险告知,将“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范意识注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二是通过劳动用工管理系统,对劳动用工全过程进行程序化的流程设置,将过去停留在文本层面的“指导培训”转化成系统上线实践操作,将规范意识从过去简单的“一听了事”变成现在的“按流程操作”。三是通过两项具体措施,摸清企业劳动用工底账,调动企业在劳动用工规范管理上的主体责任,推动其将用工管理纳入企业的经营成本、发展建设综合考虑,为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劳动用工环境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

(五)针对“人才结构不能满足产业升级需求”问题。

整改情况:

1.继续积极落实各项人才政策,结合南海实际,及时出台有关配套措施,优化各项人才服务,减少办事环节,做好各项人才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吸引各方与南海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集聚。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区人才的素质和竞争力,满足产业升级需求。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开发具有南海特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或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发动各类企业广泛推行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制定适应我区产业发展和可行性的专业人才评价措施,培养和发展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加强人才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人社政策社会知晓率,通过政策激励、补贴发放吸引更多的中高端人才就业创业,扎根南海。

4.走访长期“空站”的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单位,分析收集项目需求,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我区博士后项目需求和举办博士后载体外出招聘等活动,不断增加博士后进站人数。

5.完善健全工作制度,制定高端人才走访计划。2020年,区高才会主动联系人才,有计划地走访区内一至四类人才中的重点服务对象,服务个案共102人次。此外,11-12月,共开展4场“人才好声音——人才服务座谈会”,与区内104名高层次人才深入交流,详细记录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会上对部分问题给予答复。

6.区人才服务办对2020年区高才会服务人才效果进行了评估,针对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对服务费进行了相应扣减。区人才服务办持续跟进部分服务对象的需求和问题逐一回复。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总量达43.1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7.25万人,技能人才25.9万人;累计引进硕士4184人,引进博士411人,引进领军人才52人。人才与2019年同比增长分别为:专技人才同比增长2.99%,技能人才同比增长5.71%。硕士同比增长17.86%,博士同比增长70.54%。在站博士后已达24人,人数不断增长中。2020年我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项目发放补贴金额3358.32万元,合计补贴4956人次。

(六)针对“人才档案库建设和管理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档案室安全检查制度》(南人服办〔2020〕8号)做好人才档案库安全巡检工作,坚持每天定时巡查并做好巡查台账管理,做到职责到人,责任到人。

2.向区府办申请档案库房合适的用地解决档案库房不足的问题。由于我局没有合适的场地继续扩建新的档案库房,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档案存放需求,因此我局2020年下半年再次与区府办行政股沟通,但仍没找到合适场地。目前,继续与区府办行政股保持沟通。

(七)针对“被征地农民社保金发放未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持续推动发放。西樵镇、九江镇和里水镇已落实整改,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2019年度资金分配发放工作。目前其他镇街的工作正在推进,已完成部分村居的资金发放。

2.加大督查力度。为推动其他镇(街道)加快落实资金分配,我区已把资金分配工作纳入区政府督导事项,于2021年1月11至13日由区领导带队,区人社局联合区委督查室以及有关部门对镇(街道)资金分配工作开展督查,以确保资金分配工作落实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将对各镇(街道)的“社会保障发展”指标考核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把各镇(街道)对资金分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4.省人社厅拟于20214月前出台修订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资金政策,我区相关工作将依据上级文件再相应落实执行。

(八)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1.2020年11月,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2020年修订)》,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细化。同时,还对财务、公有资产管理、公车管理、内控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完善。

2.根据财政局核定我局初步预算,分配好财政下达的总控制数后,提交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待审核通过后实施。

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强化了我局内部监督机制和议事决策机制。

(九)针对“重点工作压力传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组书记主动担当组织领导之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如,党组书记多次召集区、镇(街道)有关部门,商讨解决巡察反馈的“被征地农民社保金发放未落实到位”问题,并带队前往各镇(街道)调研、督促指导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落实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主动研究部署、参与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如,2020年以来,分管劳资的领导亲自督办信访攻坚案,其中涉欠薪案件3宗,涉工伤案件1宗。目前,已化解或依程序性办结;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对上级下达的重要文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佛府〔2020〕5号)》进行批示,亲自部署并督促业务股室落实。

3.党组成员自觉强化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将上级新精神、新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重点工作提上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十)针对“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1.局党组于2020年11月印发了《南海区人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系统对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51条廉政风险,制定了更加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2.局党组结合实际于2021年1月制定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指导下属单位、各股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十)针对“廉政教育缺乏针对性”问题。

整改情况:

1.领导干部带头进行廉政教育。利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契机,党组成员围绕纪律教育学习月的活动主题,分别开展廉政党课,通过讲解廉政知识及相关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授课,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廉政教育。一是2020年11月4日组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到佛山市纪法教育基地参观,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意识。二是2020年新提拔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要求干部在中层领导岗位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职业道德和法律观念,时刻保持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

3.抓好全体干部的常规廉政教育。一是组织参加微考学,干部职工共131人登录“廉洁佛山”官方微信公众号完成微考学,干部职工再次重新学习了党内重要文献和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参观学习教育,2020年10月组织党员干部分批到廉政教育基地康有为博物馆及南海会馆参观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党支部召开大会集中学习,各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20年10月观看警示教育片《侥幸之祸》,党支部书记在会上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

(十)针对“廉政谈话未能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

1.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2020年11月底前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完成廉政谈话工作,谈话本着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原则,围绕思想认识情况、个人履职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和提意见建议4个方面内容,采取“层层谈话”和“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局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等谈话人对全体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共谈话157人次。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严格落实任前必谈制度与及时对新入职人员开展谈话教育,在我局2020年11月开展股级中层干部(副职)选拔工作后,落实了任前必谈制度,对2名新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

(十)针对“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

1.联系纪检监察组多次深入股室及下属单位调查研究,与股室相关人员谈话了解股室的业务工作及人员思想状况,加强对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整体情况的了解。

2.2020年11月,联系纪检监察组指导开展对下属单位(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窗口服务明察暗访工作,跟进下属单位的整改工作,落实监督职责,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已完成对反馈问题的整改。

(十)针对“监督问责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

1.对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外服务窗口进行了充分调查,掌握其办理业务情况及窗口人员上岗情况。

2.局党组聘请第三方机构于2020年11月10日对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外服务窗口进行了暗访,并印发《第三方机构暗访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外服务窗口反馈意见》,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反馈了暗访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共3条。

3.联系纪检监察组跟进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此次明察暗访工作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一定作用。

(十)针对“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

1.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错必究。接到群众对上述问题的投诉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由人事股、仲裁管理股派员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5日对有关工作人员作出书面通报批评。

2.开展纪律教育,做到严格履职:一是以通报形式要求各分局(仲裁庭)认真组织调解仲裁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作风和纪律教育,提高服务意识,严守工作规矩,严格依法办案。二是组织分局全体调解仲裁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温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要求。三是分别在2019年及2020年的全区仲裁员注册培训班上,将纪律教育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学习、强调。明确要求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用法过程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对法纪要存有敬畏之心,做到防微杜渐、履职尽责、依法办案;要将依纪依法办案贯穿到调解、仲裁各个处理环节,树立权利和义务并重意识、实体和程序并重意识,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在咨询、受理、审理、送达等环节注重服务态度、言语表达。并要求各人社分局要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组织调解、仲裁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作风和纪律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严明办案纪律,注重服务态度,强化工作绩效。

3.完善岗位职责,抓好机制建设。根据仲裁办案职责和纪律要求,针对存在的风险点,认真梳理廉政风险风险点、风险等级及具体的防控制度措施,形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廉政风险“制度+科技”防控表》;组织制定、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岗位职责(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促进仲裁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行为,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

4.开展质量评查,增强办案实效。坚持开展仲裁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针对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的终局裁决案件、被南海区人民法院改判的裁决案件,第一时间开展评查,及时发现裁审差异,及时检视仲裁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逐案进行分析、评点,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还归纳、汇总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及时集体研讨处理,不断提升仲裁员整体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促进裁审标准统一,通过仲裁权威性和公信力。

(十)针对“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

1.夯实业务基础,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重点在易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的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领域,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增强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从源头上切实减少行政争议案件发生。

2.加强行政应诉和争议化解能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行政应诉相关要求做好复议诉讼案件处理工作,积极止纠定纷化解争议,加强与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沟通,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履行复议司法机关裁定和判决。

3.强化总结分析和学习交流,对败讼案件出现的原因,要认真剖析、举一反三,积极整改提高,不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案件胜诉率维持在90%以上。

(十)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从2018年起,在区法制办的指导和要求下,开始向全社会公示每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2017年及之前的年度,当时没有明确要求公示。今后,为加强该项工作的时效性,从2020年开始,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工作争取在每年5月份前完成。

2.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佛人社〔2019〕117号)、《佛山市南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度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南法府办〔2019〕18号)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3份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十)针对“专项资金使用‘重分配、轻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就业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的现象。

1)我区落实的主要情况。

2010年我区根据上级政策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南人社〔2010〕42号),2016年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佛山市南海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南人社〔2016〕38号),对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就业方式审核,并列明审核要求。未经就业方式审核,不得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我局严格审核把关,近年来补贴金额支出在100万元以内:2019年,我局共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43.736671万元,惠及人数157人;2020年,我局共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44.267845万元,补贴人数203人,远远低于禅城区、顺德区过千万元甚至数千万元的补贴支出。

2)针对存在“虚领补贴风险”的问题。

我局按照上级政策开展严格的审核,补贴的审核主要有三大方面:认定为就业难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9]8号)中规定的13类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050”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等人员并非一定为经济困难人员,我局不能仅因为群众的外表打扮、驾驶或乘坐的车辆等外在情况来作为群众是否符合补贴条件或是否存在欺骗的判断依据。另,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发出《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创业政策行政审批业务手册(2.0版)》的通知》,已对该补贴的申领条件进一步放宽、审核要素进一步减少。我局已草拟《关于调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的请示(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计划在近期内出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相关政策。

2.针对“创业培训专项资金”存在“轻监管”的现象。

为规范创业培训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使用省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的通知》(南人社〔2017〕62号),创业培训的整个流程,包括开班申报、培训过程监管及验收、培训考核、发证等均在广东省创业培训质量监控信息系统上进行操作。培训过程监管的流程是:培训机构使用外网“培训培训视频图片上传”功能上传所开展的创业培训班的监控截图;我局业务人员使用内网“培训过程监管”功能查询培训班的视频图片对培训班的过程信息进行管理。以上监管流程在该信息系统可查询,且受上级部门实时监控。

2018年,为提高创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我局对创业培训班提出了10%的创业成功率的要求,并制定了《关于创业培训补贴申领过程中证明创业成功的资料规范要求》,针对以实体形式创业成功的以及以电商形式创业成功的两种形式,均明确规范了证明创业成功的材料。

2019年我局使用60万元区级资金发放创业培训补贴,2019年核发创业培训补贴58.7万元,惠及587人。其中帮助创业成功的总人数是72人(以实体形式创业成功的有23人,以电商形式创业创业成功的有49人。)总体创业成功率约为12.27%。

2020年核发创业培训补贴59.5万元,惠及595人。其中帮助创业成功的总人数是62人(以实体形式创业成功的有26人,以电商形式创业创业成功的有36人。)总体创业成功率约为10.42%。

3.我局将会进一步严格落实上级政策,严把申领审核关,保证财政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4.探索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各类补贴的审批过程以及申请资料真实性开展事后审查的机制,堵塞发放补贴的漏洞。

十九)针对“专项资金使用‘追踪问效’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1.对引进的目标对象进行政策宣传,更好地使新引进人才知晓政策,申领补贴。

2.通过掌握人才引进的相关信息,通过短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引进人才进行政策推送。

2020年“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培育和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人才资金)”专项资金的支出达到了100%,发放补贴合计308.4万元,发放人数750人,较好地完成了当年度的绩效目标。

(二十)针对“财政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区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做好财政预算编制的充分调研、评估和审核,确保财政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力度,落实通报机制,定期向各分管局领导通报其负责股室的相关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及时督促提醒各股室按进度支出财政预算项目。

以上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局财政预算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执行力度,有效提高了我局财政预算执行率。

(二十)针对“公务接待和活动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再次与区财政局、接待办沟通了解有关接待费用口径,后续将按接待费用执行相关接待工作。

2.及时追回超额支付的资金。我局责令区高才会于2020年12月17日汇款至区人才服务办账户,款项已于12月24日上缴财政。

3.严控经费支出,对高才会2020年开展的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活动前审核活动方案,活动过程中监督其实施情况,活动结束后对实际参与人数及活动效果进行评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活动规模和规格,确保根据活动实际支出情况结算。

(二十)针对“三单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三单”管理工作,在全局进一步强调“三单”管理工作重要性,要求各股室、分局务必严格按照“三单”管理制度和要求,规范、合理使用经费。

2.规范落实相关财务手续,对照2019年下发的《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办法(2019年5月修订)的通知》(南人社〔2019〕19号),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对符合相关财务规定的单据才进行支付。

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以来,我局已基本杜绝了“三单”方面问题,后续将严格落实“三单”管理制度和要求,把好财务关。

(二十)针对“实物慰问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实物慰问发放不规范”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办法,要求发放物品时做好签收手续,杜绝了发放物品时没有发放人员名单和签收表的情况。

(二十)针对“培训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制度落实,完善了《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呈批表》制度(2018年12月修订),要求2万(包括2万)以上的非常规开支,必须使用《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呈批表》,向局党组会议或者班子会议请示呈批,经局党组会议或者班子会议讨论研究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在支出经费时,必须提交经局党组会议或者班子会议审批通过并签批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呈批表》,局财务部门才能走财政支出程序。

2.加强日常提醒和监督,对开展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并涉及费用支出的股室加强提醒和监督,要求其按规定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并按规范手续支出相关费用。以上措施有效防止了报销手续不齐全、应过会的开支未会过等情况。

(二十)针对“公车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

1.完善公车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车管理》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公车管理更加规范。

2.强化公车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干部职工使用、维修公车的管理和教育,对于使用公车的要求落实出车审批并确保与实际相符,对于送修公车的要求规范办理相关手续,保存相关凭证。

上述措施有效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使公车管理和使用更加严谨。

(二十)针对“固定资产盘亏合计1192.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

1.清查账上不符资产情况,针对资产清单中有4辆摩托车去向不清、12处房产处置不明的情况,及时向交警大队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致函查询我局账上不符的资产,并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处置清理。

2.完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针对盘亏资产无法确定盘亏原因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确保每年清点一次固定资产,并及时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盘点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我局固定资产的安全和规范管理。上述措施有效加强了我局资产的管理。

(二十)针对“财务制度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

1.修订局财务制度,完善和细化相关条文,加强对全局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2.完善《内控制度》,将“下属单位达一定金额的开支必需过局党组会或班子会讨论研究”的有关要求写入《内控制度》,并规定“每5年对下属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审计”。以上措施完善了我局财务制度,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监管。

(二十)针对“资金未及时清理和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梳理资金结余情况,因结余资金属历年累积,为保证上缴结余后不影响日常工作,我局已提留部分资金,并于2020年12月将结余资金上缴。

2.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我局对存在问题的往来账进行了认真核查,其他应付款账户的持账已多年,在法律上已不存在应付义务,拟将全部其他应付款进行注销;其他应收款主要是香港公司的债务问题,暂不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加强了我局资金和账目的管理。

二十九)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1.在后续的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将由区教育局承担的评审开支费用的经费指标划拨到区教育局,确保财随事走,杜绝出现外单位开支在我局支出的情况。

2.加强对职称评审有关财务方面监督,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开支有关规定,对职称评审有关财务开支情况进行监督和规范,切实完善职称评审和相关财务开支各项工作。

以上举措有效加强和完善了局财务管理工作。

(三十)针对“购买服务存在无合同协议、无验收考评、提前支付费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

1.对已发生的购买服务存在无合同协议、无验收考评、提前支付费用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全局股室认真学习我区有关财经纪律规定。

2.修订财务制度,要求将中标通知书作为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的支出的报销必需附件。

3.严格落实《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南财采〔2020〕40号)和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规范购买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确保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确定后再进行支付。严格落实采购相关制度,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规范购买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确保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确定后再进行支付。成效:加强我了局政府采购的管理。

(三十)针对“违规发放后勤服务人员工资”问题。

整改情况:经自查,该后勤人员属于政府发文聘请的专职人员,我局于2017年至2018年间按相关规定向其支付工资,往后在处理该类人员工资问题时,将严格遵守我区相关财务规定,确保相关工作合规开展。

(三十)针对“党建引领意识有待增强”问题。

整改情况:

1.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党支部工作。

2.2020年11月制定了《关于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整改方案》,并完善了党支部日常工作清单和相关材料,对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了督促检查,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工作意见建议。

3.制定了2021年度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和考核方案,加强指导支部开展好党建日常工作,抓好党员队伍管理。

(三十)针对“党组织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在查找问题时,结合当前的实际,见人见事,防止出现问题一成不变的情况。整改措施和问题一一对应,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和计划,提出了具体可行、科学的整改措施。

2.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已于2020年7月进行了增补选举支委,并选举了书记。

3.党支部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并督促党支部做好整改。

(三十)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发展工作程序步骤,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细化,强调志愿服务50小时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各个环节和流程的管控和审查。加强对发展党员资料的审核,严格把关,不搞变通。

2.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自查中注重举一反三,确保做实做细发展党员工作。

3.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发展党员薄弱环节。针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党员工作材料中不规范、材料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的问题,局机关党委提出指正批评和限期整改。

(三十)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干部管理,坚持制度管人。日常工作中抓好落实《公务员法》、《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人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补充修订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2.加大干部教育力度,引导干部遵纪守法。通过局党组开展的廉政谈话工作,在谈话过程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多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服务为民。

(三十)针对“干部交流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

1.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求适时组织内部轮岗交流,我局于2020年从政策法规股提拔了1名科员到办公室任副主任,从办公室轮岗1名科员到职业能力建设股,让干部受到多岗锻炼。

2.中层正职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我局于2020年9月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与就业创业促进股两名中层正职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活化干部队伍。

3.2020年8月,基层分局已全面下放镇街管理,经了解,各镇街将结合工作实际及干部队伍管理需要,适时进行干部轮岗交流。

(三十)针对“干部激励机制有待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1.抓好日常的业务能力建设。组织了156人次的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参与上级或其他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各股室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政策法规学习、召开业务交流会和开展现场业务指导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2020年以来共开展各类业务讲座4场,业务培训班7期,业务研讨会33场,782人次参与了业务交流。

2.制定有关绩效考核办法和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一是在完善对各基层分局绩效考核办法的同时,新增了对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管理、重点工作开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干部绩效考核奖挂钩;二是人社局机关党委制定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和考核工作方案,主要从理想信念、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发挥党员作用、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活动等方面对党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提拔任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业务能力培养和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干部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十)针对“干部选拔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

1.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纳入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我局党组成员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2.严格规范了任职文件的落款日期,自2018年起,我局任职文件的落款日期已为党组会讨论确定的日期。

3.在选拔干部进行考察时,开展谈话调研工作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考察谈话记录纸,规范进行考察谈话,谈话人明确表态是否同意人选列为考察对象。如在2020年11月开展的股级中层干部(副职)选拔工作中,均已按照要求进行考察工作。

4.加强组工干部的培训,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有选拔任用干部议题时,认真核查是否存在群众反映问题,并及时上报党组会讨论或向党组作出说明。

三十九)针对“基层混编混岗问题久拖未决”问题。

整改情况:区镇两级的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2020年8月起,基层分局已进一步下放镇(街道)管理,除了业务工作接受区人社局、区社保局指导外,其余人、财、物均由镇(街道)统筹管理使用。关于基层分局人员调整岗位后执法证无法申请的问题,经与区司法局沟通,待分局工作人员执法证到期后交由镇(街道)统筹使用。

(四十)针对“存在隐瞒组织、未经审批出国(境)、出国(境)超出审批时间及私自保管证照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

1.由我局分管领导对所有违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违规人员均作出了深刻检讨;

2.对违纪情节相对严重的公务员作出了处分(处理)。

3.党组成员带头学习有关要求,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组织系统内干部召开因私出国(境)培训班4场(局机关2场、下属单位2场),再次明确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流程和组织纪律;

4.进一步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出现违规情形作出暂停办理审批的规定,明确每半年开展自查自纠1次,要求工作人员向单位提交出入境记录进行核对,定期核查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

5.因私出国(境)管理和请休假工作由同一人负责,不定时核对。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我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查找问题根源,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一)继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党组要继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总体工作,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既要挂帅更要出征”,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细分责、硬落实、严考核,切实做到真抓真管、实抓实管。二是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构的作用。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效。

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局上下继续坚持整改劲头不放松、整改力度不减弱,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未完成“销号”的问题争取尽快落实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全过程,对已经制定的制度要狠抓落实不放松,并且适时进行审视研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对未制定或完成修订的制度,要抓紧时间制定完善,并且通过调查研究、细致分析,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同时,还要积极构建预防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尤其针对党的建设、民生领域出现的易反复的问题,要切实加大力气,下真功夫,巩固整改,做出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285352;电子邮箱:rsj_rsk@nanhai.gov.cn;邮政信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5号;邮政编码:528200。

 

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