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狮山镇山南社区巡查员卢志华索要企业钱财、帮助不法企业逃避监管等问题。
2010年至2018年,卢志华担任山南社区巡查员,负责社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以及取缔无牌无证经营等日常巡查和社区服务中心事务性工作。卢志华利用协助狮山镇安监办对辖区厂企进行巡查检查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索取企业主好处费共计40余万元,帮助不法企业逃避检查、规避整改,导致山南社区安全事故频发。卢志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