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南海区委原副书记、狮山镇党委原书记刘涛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佛山   发布时间:2021-08-10 16:08:00

  日前,经佛山市委批准,佛山市纪委监委对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刘涛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涛根丧失理想信念,在被组织谈话函询后,依然不收手、不收敛,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破规逾矩,顶风违纪,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钱色交易,生活奢靡,追求享乐;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审批、土地收储、土地办证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涛根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核同意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涛根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刘涛根简历

  刘涛根,男,汉族,佛山南海人,1965年7月出生,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

  1984.11-1991.11 南海县大沥镇政府经管办工作;

  1991.12-1993.10 南海(县)市大沥镇政府企业办副主任;

  1993.11-1995.09 南海市大沥镇凤池管理区办事处主任;

  1995.09-1995.11 南海市大沥市场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995.11-1998.10 南海市大沥(镇)区党委副书记;

  1998.10-1999.01 南海市小塘镇党委副书记;

  1999.01-2004.02 南海(市)区小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02-2005.07 南海区西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南海西樵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2005.07-2006.01 南海区副处级干部,西樵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6.01-2008.04 南海区副处级干部,西樵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8.04-2010.06 南海区副区长;

  2010.06-2011.09 南海区副区长,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2011.09-2014.09 南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2014.09-2015.01 南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5.01-2015.05 南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狮山镇党委书记;

  2015.05-2017.05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南海区委副书记(挂)、狮山镇党委书记;

  2017.05-2018.12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南海区委副书记(挂)、狮山镇党委书记;

  2018.12-2019.01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南海区委副书记(挂);

  2019.01-2020.08 任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

  2020.08.21被免去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