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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四字诀”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来源: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6-08-10 17:14:00
    近日,江门鹤山市就如何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立足该市实际,突出从动员造氛围、建账搭平台、沟通重引导、惩戒强问责四方面入手,着力探索构建该市政商关系新模式。
  “动”——研究动员营造氛围
  为着力破解“亲”而不“清”、官商勾结和“清”而不“亲”、为官不为的问题,探索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新型政商关系发展模式,该市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多方调研,初步制定了《鹤山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明确要建立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政商服务制度体系,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供给和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形成政商合力、共创双赢的良好局面。
  “建”——建立政企台账搭平台
  建立清晰的政企花名册是推进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性工作。经前期调查摸底,目前该市有企业3000多家,年产值2000万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近400家。近期,该市将由纪委牵头,组织工商联、科工商贸、市场监管、财税等部门力量,以登记造册的形式,将上规模的企业进行建档造册。同时,由该市工商联牵头,整合现有企业服务资源,探索设立集企业投资服务电话专线、公共微信服务平台、“企业服务电子卡”于一体的“一线一平台一卡”综合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政策、产业、导向、市场动态、行业资讯等一站式信息资源,打通政府与企业信息失灵关节,保障政企信息互联互通,拉近政府与企业的距离,为构建“亲”的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引”——发挥联席会议效应,引导政企共建共赢
  2013年,该市已以鹤山市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为试点,建立了非公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政企沟通,了解企业所需,为企业排忧解难。该市将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健全该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应,突出“引”字,实现“赢”字。
  一方面引导上规模企业加入“大家庭”, 以诚信、守法经营为荣,以失信、不正当竞争为耻,做到“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构建全新的企业廉洁文化,另一方面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引导相关部门简政放权,依靠该市行政服务大厅,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服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该市制定《鹤山市政商交往行为工作指引》和《鹤山市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引导政府部门与企业既要加强沟通,共建“亲”的关系,又要讲原则、守底线、不越位,形成“清”的关系,达到共同发展的“双赢”。
  “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法违纪零容忍
  今年来,该市出台了《鹤山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规范》,并与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强化对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活动监督,防止政商交往中越红线、踩踏高压线。同时,出台《鹤山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把握好政商交往中执纪执法的政策界限,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保驾护航。此外,该市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特别是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并将问责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鹤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