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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起草组成员、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局长李炎溪解读《准则》
来源: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6-12-09 10:57:00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起草组成员,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局长李炎溪做客我们的演播室。李局长,您好!

    李炎溪: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李局长,您参加过《准则》起草工作,也参加过《准则》涉及的一些主要问题的研究,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准则》的主要内容?

    李炎溪: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央感到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有一个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规范性文件。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当前仍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但由于它针对的是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主要矛盾,现在出现的一些问题当时尚未遇到,而当时比较突出的一些问题现在已经不突出了。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准则》。
  《准则》的内容布局分三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是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准则》是在系统总结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的,提出了160多条新的重大观点和重大举措。

    主持人:李局长,据我们了解,起草《准则》难度很大,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请您谈谈这次起草《准则》有哪些基本考虑,把握了哪些原则?

     李炎溪:起草《准则》需要考虑的问题确实很多,这次主要考虑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这次六中全会再以制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样“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分别通过一次中央全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这是我们党的一个整体设计。
  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这次六中全会在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新的制度安排,这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总体是好的,但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严重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严重损害了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要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文件起草过程中,起草组着力把握以下六个方面原则: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党的历史上的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新经验新举措,体现时代性、创新性。
  二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着眼于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科学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动全党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坚决贯彻党章精神、体现党章要求、符合党章规定,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强化问题意识,聚焦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担当,确保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生动局面。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科学把握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定位,充分考虑党内法规制度的整体性和联动性,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处理好《准则》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各有侧重又关联配套。
  六是坚持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统一,既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原则性、宣示性要求,又注重务实管用。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搞面面俱到,不贪大求全,凡是做不到或条件还不够成熟的,暂时不写进去,留有余地,努力提高《准则》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主持人:《准则》通篇突出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这一问题是怎么考虑的,对高级干部提出了哪些方面的主要要求?
     李炎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中,在第四部分重点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新准则与1980年准则的关系,二是关于以高级干部为重点。可见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何等重要。习总书记讲到,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准则稿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
  基于这样的考虑,在起草准则的过程中,着重把高级干部突出出来。比如,《准则》第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准则》在主体部分的十二个方面需要对高级干部提出要求的也都作了很重要的强调。《准则》在结尾部分进一步强调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有同志做过粗略统计,《准则》中提到高级干部一词达23处,提到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