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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博士局长的落幕
来源: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6-08-16 14:45:36

2014年伊始,佛山市纪委第一宗大案要案便浮出水面——市档案局原局长张永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7.9万元,美金2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他是佛山市直机关第一个博士,是土生土长的佛山本地干部,他的案发也让他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佛山市第一个落马局长。

司机被查 曝出官员贪腐案

2013年底,陈某强不正常的学历档案与入编经历引起了佛山市纪委办案人员的注意。在办案人员与陈某强深入谈话后,他将涉及张永钊的其他违法违纪线索和盘托出。因陈某强此前长期担任张的司机,所提供的线索极具参考价值。

佛山市纪委当机立断,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切入案件。短兵相接后,心虚的张永钊迅速败下阵来,主动向办案人员交代了其常年收受红包礼金等违纪问题,企图以此蒙混过关。但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继续全面施压,咬紧关键问题不放松。终于,张永钊彻底缴械,交代了其在佛山市数字档案馆筹建工作中的违纪违法事实。

时间拨回至2010年,张永钊升任佛山市档案局长,在同龄人中也算是身居高位、功成名就了。但他内心却多少有些落寞,本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盘算着如何用好手中的资源。适逢佛山筹建数字档案馆系统,承建商珠海某公司负责人卢某共给张25.1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作为好处费,张欣然接受。

130万元回扣还没到手即落马

2012年下半年,佛山市档案局上马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集成项目和智能密集架项目工程,智能馆库系统预算额达1000万元、智能密集架项目工程预算额高达2000万元。为了能够操控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又不暴露自己,张永钊安排自己心腹陈某强出面联络协调两个项目的招标筹建工作,绕开本应负责的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

大型项目工程本应在决策、进展、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经过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才能执行,但为了掩盖不法目的,张永钊主持的局班子会议基本没有对上述工程进行过讨论,偶有提起也是简单的一句话带过,从不透露实质性内容,大多数班子成员只知道两项工程存在并正在进行之中,对内容与细节却全然不晓。

就这样,在业务科室全不知情、班子成员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张永钊自己秘密谋划、其心腹全程操办,市档案馆新馆智能馆库系统由珠海某公司参与制定标书并顺利中标,该公司卢某承诺事成之后给张50万元回扣。而佛山市档案馆新馆智能密集架项目工程,张永钊采用同样的手法让宁波某公司中标,该公司徐某承诺给张80万元回扣。张永钊自以为依靠他的聪明才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万无一失,然而其尚未收到两笔合计130万元的巨额回扣,就被纪委采取“两规”措施。

罔顾单位利益 降低工程用料标准

按照张永钊的学历,如果不犯错误,他的仕途应该一路顺畅,平步青云指日可待。不过,他压制不住内心的贪欲,错误地将国家的建设项目当成发横财的“自留地”,为使宁波某公司能够顺利中标,在其指使下,陈某强从中运筹协调,与该公司协商为其量身定制竞标标准,使其“商务分”得分远高于其他竞标人。

为了获取更多的收益,该公司的报价远高于其他所有竞标公司,过高的报价本会导致其在“价格分”上吃亏,但是由于有竞标公司充当“内鬼”,配合该公司参与竞标,最后公司顺利中标。为使不当利益最大化、攫取更多利润,张永钊等人甚至不择手段在临近招标时更换工程的用料指标,降低用料标准。在项目总标额度不变的情况下,使部分材料成本降低为原使用材料的四分之一,全然不顾使用低档材料对工程、对单位造成的危害。

上述的每一步操作从表面看都不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内部知情人反映、没有监管部门的深入调查,主管招投标的部门也很难从常规手段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导致极其肮脏的交易,最终可以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顺利进行。这类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权力监督,防止类似情况发生。(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