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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通报五起“节日病”问题 重申“六个严禁”廉洁纪律要求
来源:区纪委、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1-23 09:04:00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重申2017年春节期间廉洁纪律,坚决防止“节日病”问题发生,省纪委现选择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节日病”问题通报如下:
  1、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党工委书记谭云鹰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4月,谭云鹰利用工作职务便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其赠送的羽绒服、白花蛇草水(保健品)等礼品,共折合人民币3.25万元。中共荔湾区纪委给予谭云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2、珠海市平沙镇农业资源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蒋华佳等人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蒋华佳、黄春光、徐翔、孔焕群等人使用单位的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85次;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驾驶公车外出办理私人事务33次。同时,该中心还存在违规发放、领取会议补助问题。中共平沙镇纪委给予蒋华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黄春光、徐翔、孔焕群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3、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煌违规用办公经费购买土特产送礼及发放年货礼品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梅县区民政局先后多次违规在办公经费中列支食品款项30.77万元,用于购买年货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和购买酒水、茶叶等进行送礼、接待。中共梅州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李建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4、惠州市博罗县长宁镇卫生院副院长严朝晖违规操办乔迁宴请并借机敛财问题。2016年6月26日中午,严朝晖在长宁镇红灯记酒楼举办乔迁新居喜宴,设宴席24桌,其中邀请该院干部职工等管理服务对象116人参加,收受他们礼金1.926万元。中共博罗县纪委给予严朝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5、汕尾陆丰市港务局局长陈春萱违规用公款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该局违规用公款超标准接待,且在“计生费用”科目中列支。对此,陈春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其本人还存在违规用人、优亲厚友等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的行为。中共陆丰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陈春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省纪委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年货节礼,有的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还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反映出我省仍有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他们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强调,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中,强调了“六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省纪委强调,2017年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特别是“六个严禁”涉及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极易反弹回潮。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敢抓敢管,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特别是“六个严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部位,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特别是违反“六个严禁”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从快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维护相关纪律的严肃性,确保新春佳节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