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配合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南海城市文明建设和市民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市、区“创文”部署和精神要求,为确保我委顺利完成“创文”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为民、惠民福民”为宗旨,紧密围绕完成我区“创文”工作任务的目标,以《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基本依据,真抓实干,软硬并重,狠抓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全力配合我区开展“创文”工作,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提升城市品质、民生品质和文化品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促进富民强区幸福南海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计划部署,结合南海实际和发展需要,坚决落实《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计划(2012-2014年)的要求,坚持以《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任务分解表》为依据,将“改善城市品质、彰显城市品格、提升城市品位”作为引领,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高标准抓好各项创建责任目标任务,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中,为南海区显亮点,为佛山市多争分。
三、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勤政廉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岗位职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农村、学校、企业、家庭、社区的“六进”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从党内延伸到社会,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使党员干部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二)构建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电子监察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和效率,着力为市民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依托网络微博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网上举报工作、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办法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积极开展重要民生领域的专项治理,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和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
(三)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升
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健全优劣有别,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管理方式创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配合智慧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投诉受理快速反应机制,通过电子监察、科学考评,督促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促进诚信政府建设。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窗口”的突击检查,规范“窗口”行业服务,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和行业风气满意度调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诚信守法、文明执行公务,促使行业风气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广泛采用公益宣传、社会宣传、互联网络、声讯短信、宣传海报、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各种载体,将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覆盖到最基层,主动向社会展示反腐倡廉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增强全社会大力支持、有序参与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
(五)加强对教育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
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教育经费投入、学费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按照《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规定,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会同教育、物价部门定期对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六)强化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佛山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细则》和《佛山市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室(中心)要对分解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创建任务。对于区纪委属于牵头单位的项目,具体负责的室(中心)要主动承担牵头责任,适时召集各责任单位,协调落实齐抓共管任务;需要统一行动的,要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予以解决;事权在上级部门的,要主动协调,争取支持,全力配合。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程,与日常工作统筹部署、有机衔接。区纪委创建办要抓好创建工作的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建经费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区纪委把创建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各室(中心)落实工作项目需要财政资金投入的,把预算计划提交区纪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综合汇总后向区财政提出申请。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作考评
严格执行《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南海区工作计划(2012-2014年)》、《南海区责任单位创文工作考核方案》,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区纪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各室(中心)的工作开展检查考评活动,了解掌握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形成创建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