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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佛山   发布时间:2024-05-23 11:34:44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我市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现将近年来我市查处的3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佛山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江启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05年至2022年,江启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以其亲属名义与他人共同出资购置物业出租出售、投资入股地产项目及非上市公司等,从中获利共计约2041万元。江启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碧辉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问题。2004年至2019年,李碧辉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佛山市某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该企业在承接多个工程监理项目方面提供帮助,从中获利约390万元。2019年至2023年,李碧辉为佛山市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在向辖内混凝土企业推销混凝土添加剂及催收销售款项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获利约261万元。李碧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南海区人防办原主任邓盛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2年至2022年,邓盛华在任职期间及提前退休后与他人合作经营三家人防工程领域企业,通过承接佛山市人防工程项目,个人获利约2468万元。邓盛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投资物业或地产项目,有的违规与他人合作开办企业直接参与经营活动,有的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有的违规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还有的“退而不休”违规从业谋利。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法观念淡薄、侥幸心理犹存、自我要求不严,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公私两头都占好处的问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仅背离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而且极易滋生腐败,衍生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无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手段多么隐蔽、花样怎么翻新,都改变不了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本质。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既要从思想上时刻警惕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更要在行动上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党性修养,从一点一滴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清醒认识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切不可为一己之私铤而走险,切不可心存侥幸挑战纪法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危害,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隐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纪违法行为的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强烈信号,奋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