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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06 09:24:56
  今年上半年,佛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8起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为加强警示教育,现选取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原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工作人员梁军消极应付群众投诉问题。2017年2月15日,梁军到某陶瓷公司处理群众对该公司噪音和粉尘方面的投诉后,既没有就该公司违规新增1条生产线问题向片区工作人员进行移交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也没有跟进整改情况,致使投诉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直至2018年6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该问题,经南庄镇环保部门调查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上述问题才得以整改。梁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南海区多部门执法监管流于形式导致连续发生五起火灾问题。2017年9月至12月,南海区狮山镇村级工业园区连续发生5起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经查,狮山镇山南社区、颜峰社区、石泉村、唐边村消防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流于形式,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未能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狮山镇消防办在村级工业园消防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部署不力,组织、统筹不到位。此外,狮山镇党委、政府及火灾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村(社区)等均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狮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镇消防办副主任梁伟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狮山镇小塘派出所治安中队副中队长兼镇消防办主任饶开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另有多人被问责。
  三、顺德区陈村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副主任刘明东等人验收保障房走过场问题。2016年6月30日,刘明东与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城乡重建科副科长欧杰宁、办事员卢祥生一起,现场验收某地产公司保障房主体建筑封顶情况时,既没有认真核对已建楼层数、也没有查验楼顶天面浇灌混泥土情况,仅凭楼层标识牌大概数了楼层数,就主观认定主体建筑已封顶,并在文件上签字确认,导致陈村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将本应不予退还的保证金退还给了该地产公司。后经陈村镇政府与该公司沟通才追回,造成不良影响。刘明东、欧杰宁、卢祥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高明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对落实洒水降尘措施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高明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养护科负责人麦志敏、分管领导黄景声在获知所委托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落实洒水频次要求以及提供洒水车辆GPS轨迹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该公司履约整改,仅口头要求其加强洒水力度;同年12月,高明区交通城管局(交通)主要领导指示办理后,黄景声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该问题一直存在。直至市环委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组督查发现后,对此进行严厉批评。黄景声、麦志敏受到通报批评处理。高明区按照合同约定扣减所委托公司洒水降尘服务费,并将其履约失信情况予以备案。
  五、三水区民政局救灾救助科对低保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三水区民政局救灾救助科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低保金审查复核,导致不符合低保资格的家庭人员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以及向已死亡的低保户继续发放低保金等问题。刘浩浩作为时任区民政局救灾救助科科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三水区对违规发放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脱离群众,庸政懒政;有的执法监管走过场,敷衍塞责;有的审核把关不严,失察失责。有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是一般的作风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来遵守,对照典型问题深刻检视反思,切实提高履职水平,忠于职守,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来推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抓典型、作示范、促整改,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