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雄市全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光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2007年至2013年,邓光祥在参与韶赣高速公路古市段征地工作以及全安镇征地工作中,作为征地工作小组成员及征地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构征地事实,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从中分得22186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紫金县蓝塘镇双兴村挪用涉农资金问题。2011年以来,该村将农田复垦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万元套取出来,用于发放村干部春节补助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党员会议补助、村委会日常开支等;将生猪管理费15640元收取后未入村委财务账,直接用于解决计生检查、选举经费不足问题。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杜果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陆丰市甲东镇可湖村违规出租集体物业等问题。2008年以来,该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违规出租集体鱼塘、集体荒地,超越权限非法出卖海砂获利6.8万元。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鑫负直接责任,被开除党籍,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违规所得被收缴国库。(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