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分析本次“每月通报”数据,可以看到:
从问题类型看,在曝光的131起问题中,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多达102起,占处理总数的77.86%。这些领域资金比较密集,监管亟待加强,要在资金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及时跟进,加大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真正用到群众身上。
此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18起,占处理总数的13.7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10起,占处理总数的7.63%。中央三令五申,有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监督执纪,让我行我素、依然故我者付出代价!
从涉案人员来看,涉及村(社区)干部76起,占处理总数的58.02%,其中涉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有72起,占处理总数的54.96%。村(社区)干部利用掌握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权力搞寻租,徇私枉法,贪污腐化,群众反映强烈。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到基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让基层党员干部心存敬畏,用好手中权力。
从违纪金额看,有19起问题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占处理总数的14.50%。一些基层腐败分子贪腐胃口大、时间长、情节恶劣,令人触目惊心。必须紧紧抓住权力使用这个关键,加强对“小官巨腐”进行治理。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必须加大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专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又召开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对一批反映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问题亲自督办,督促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承担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纷纷制定措施出台制度,加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北京市纪委出台《关于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农村基层“小官巨腐”展开专项整治。
广东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贵州全省派出1487个民生特派组分赴全省各地基层,专门发现和处理民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为清理对象,全面清理核查现有城乡低保对象。
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最终要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压实责任 抓常抓细抓长出成效
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地方和基层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与信访、民政、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要进一步加大案件督办力度,适时抽查督办件办理情况,督促提高督办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陆云达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