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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10513193241905951012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年4月20日          文号:   南府〔2011〕109号
  名称: 关于落实2011年佛山市南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房屋 建设 通知          公报期号:   第1期 

 

 

 

 
南府〔2011109

 

关于落实2011年佛山市南海区保障性

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根据中央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市政府下达至我区的建设任务为7037套。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群体无力购房和房屋租金增长过快的压力,我区决定自我加力,在今年启动“人才之家”安居工程。各镇(街道)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务必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早部署、认真谋划、强化督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把这项关系全局、关系民生的重大工程抓实抓好,确保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纳入“人才之家”工程的建设项目顺利完成。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建设资金到位、项目规划到位、建设用地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大创新力度,鼓励社会投资,最大限度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按照佛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配方案计算办法,现将我区的建设任务分解至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具体建设任务数量如下表:

镇(街道)

建设任务数(套)

桂城街道

1218

罗村街道

300

九江镇

497

西樵镇

540

丹灶镇

360

狮山镇

1355

大沥镇

1592

里水镇

1175

 

7037

二、各镇(街道)要争取主动,把保障性住房开工项目作为镇(街道)的重点工程项目来抓。列入今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包括“人才之家”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要求在第二季度前完成立项、规划设计、报建等前期工作,第三季度进入施工阶段,开工时间最迟不能超过9月底。各镇(街道)要在516日前将政府投资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三、为解决我区新引进人才等的住房需求,有效减少新购商品住房的刚性需求,达到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目的,我区今年开始启动“人才之家”安居工程建设。为确保今年有6000套租赁型安居房竣工或开工建设,各镇(街道)要对纳入统筹范围的安居房加强督导,落实政策。

四、各镇(街道)要建立强有力的建设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由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应定期向镇(街道)主要领导报告建设情况。

五、建立部门信息互通及每月简报制度。各镇(街道)要在每月15日前定期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报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度情况,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统一汇总后报区政府。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以及各镇(街道)要定期通过信息平台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情况以及房源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区政府对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指标内容。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会同区监察部门,加强对各镇(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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