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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11012114316404583558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08-30          文号:   南府办〔2011〕151号
  名称: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验收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水利 内河涌△ 方案 通知          公报期号:   第6期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08-2010

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验收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区河涌办反映(联系电话:86221093)。

 

 

 


一一年八月二十六

 

佛山市南海区20082010年内河涌

综合整治总体验收方案

 

2008年初,区委、区政府提出“活化水资源”战略20082010年实施内河涌综合整治,明确了“暴雨不涝,水清岸绿”的阶段整治任务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阶段整治任务。为更好地完成上述整治项目的总体验收工作,向区人大报告本届政府任期内实施内河涌综合整治完成情况,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内河涌综合整治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20081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内河涌综合整治工作细则〉的通知》(南府〔2008182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调整主、支干河涌整治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2009168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绿色美丽家园”的总体目标,践行“活化水资源”战略,从截、治、疏、引、管等五方面,各镇(街道)按照行业规范,对辖区内河涌整治项目进行验收,完成后报区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验收领导组进行验收复核,向区政府提交三年内河涌综合整治情况报告。

二、验收组织机构、范围和流程

(一)领导机构

成立佛山市南海区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验收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刘涛根(副区长)

长:彭健良(区委办、区府办)

          陈建良(区河涌办)

    员:冯广成(区人大)

陈志卫(区政协)

黄文富(区委组织部)

李广华(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峰(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

崔永诗(区财政局)

高杰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仇锦珠(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建(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欧阳可斌(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金勇刚(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陈九枚(区农林渔业局)

区验收领导组在区河涌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总体验收工作的统筹、协调、验收意见收集、复核和汇总,办公室主任由陈建良兼任。

(二)验收范围

根据《实施办法》、《工作细则》以及区政府下达给各镇(街道)的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项目(西樵八米大涌、狮山大坑涌专项除外)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运行效益及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总体验收,实事求是地向区政府反映内河涌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三)验收流程

区验收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镇(街道)申报验收申请,召集领导组成员单位随机抽查验收项目,对任务的具体完成情况进行总体验收。原则上每镇(街道)安排一天,按照以下程序验收:

1.集中现场实地检查整治项目完成情况;

2.会议室检查整治项目验收书面资料并听取镇(街道)汇报;

3.参与验收各单位提出验收意见和建议;

4.由区验收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成员单位、镇(街道)验收意见后形成验收报告;

5.区河涌办在验收报告基础上结合前三年内河涌整治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拟定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报告,上报区政府。

(四)验收时间安排

81-10

第一阶段

区河涌办到镇(街道)调研听取开展验收工作的意见并形成全区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验收方案初稿。

811-20

第二阶段

1.区河涌办将总体验收方案发各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收集、汇总;

2.各镇(街道)加快工程验收。

820-30

第三阶段

1.区河涌办报区政府印发总体验收方案;

2.各镇(街道)加快工程验收。

9

第四阶段

1.各镇(街道)加快工程验收和书面资料收集归档备查;

2.区验收领导组对丹灶镇开展验收试点工作。

108-15

第五阶段

区验收领导组到各镇(街道)进行总体验收。

1016-30

第六阶段

区验收领导组办公室形成验收报告,区河涌办拟定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总体报告报区政府。

四、验收书面检查材料

(一)截

1.生活污水处理厂

1)各镇(街道)书面总结20082010年投产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总体运行情况,验收以2011年全年平均生活污水处理率作为核算指标(截止数据为20118月),即按“生活污水处理率=该镇(街道)201118月份的日均生活污水处理量/该镇(街道)201118月份的日均生活用水量×0.8计算。按照南府〔200920号至27号、南办发〔201158号文的要求,相关镇(街道)的生活污水处理率需完成78%(桂城88%)的工作目标。

2)由各镇(街道)填报附件2有关数据,并提供上述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立项文件、BOTBTTOT施工合同;2010COD等主要污染物削减总量统计;环保试运行资料、环保验收资料及污水处理厂2011年运行月报表(水质、水量、处理率等)。

2.配套截污管网

1)各镇(街道)书面总结20082010年截污管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以及截污管网“统贷统还”资金(含资本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由各镇(街道)填报附件2有关数据,并提供上述工程的立项文件,交工验收资料(未组织交工验收的另需提供施工合同)、结算资料。如因办理“提前介入”手续,尚未完成相关工程报建、报规及验收手续的项目,需在书面材料中予以说明,并附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复印件。

3.小型污水处理装置

各镇(街道)书面总结2008-2010年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由各镇(街道)提供交工验收资料(未组织交工验收的另需提供施工合同)、结算资料及运行管理情况(水质、水量等)。

(二)治

1.总结20082010年主、支干河涌流域范围(汾江河两岸300范围内)的排污企业治理情况,从2010COD等主要污染物削减总量、企业提升整治情况(包括计划提升整治企业数、实际提升整治企业数、完成率、涉及行业、关停企业数、搬迁企业数、落实清洁生产企业数、落实在线监控企业数等)、减少污水排放总量数、河涌水质前后对比等方面,列出图表,充分说明三年来的治污成果。

2.总结20082010年主、支干河涌两岸的禽畜养殖整治情况,从计划纳入整治范围的棚舍拆迁数量(面积、间)、关停养殖场(数量、面积)、禽畜数量;实际整治的拆迁数量(面积、间)、关停养殖场(数量、面积)、禽畜数量、完成率;整治前后在周围环境和河涌水质方面的对比等方面;列出图表,充分说明三年来的治污成果。

(三)疏

1.主、支干河涌整治,已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工程决算等资料;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供立项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工程决算等资料。

2.支涌整治

验收资料要反映上述河涌的清淤长度、淤泥数量、淤泥处理情况;岸线整治;绿化河岸长度、面积、植物株数;资金投入、结余和调整使用情况。

(四)引

1.灌溉泵站建设资料包括立项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资料;

220082010年辖区内减少内涝黑点统计和排涝能力提升情况;

32009年灌溉泵站建成至今的水资源调度总量。

(五)管

1.拦污栅(闸)、拦油带设置数量和资金投入;

2.列入河面保洁的河涌(含主支干河涌、支涌)资金投入和打捞的水面漂浮物数量估算;

3.主支干河涌两岸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清拆情况。

各镇(街道)在整理、提供上述书面资料备查外,必须形成镇(街道)内河涌综合整治验收书面报告(需附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并重点反映上述各项整治项目的工程运行管理、运行效益及资金绩效情况,是否达到整治预期目标以及未完成工程情况、遗留主要问题、下一阶段整治思路和计划。

 

附件:1. 南海区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水利)总体情况表南府办〔2011〕151号附件1.xls

2. 南海区20082010年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体情况表南府办〔2011〕151号附件2.xls

3. 南海区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企业排污治理)情况表

4. 南海区20082010年内河涌综合整治(禽畜养殖整治)情况表南府办〔2011〕151号附件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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