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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11012162317410962804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09-05          文号:   南府办〔2011〕153号
  名称: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综合治理摩托车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交通 摩托车△ 管理 方案 通知          公报期号:   第6期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综合治理

摩托车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综合治理摩托车第二阶段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九月一

 

 

 

佛山市南海区综合治理摩托车

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佛府〔201081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综合治理摩托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0122号)的部署,我区加强摩托车管理第二阶段工作(下称“限摩第二阶段工作”)定于20119月开始。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区摩托车综合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富民强区的幸福南海”为最终目标,紧紧围绕“限内摩,禁外摩”的工作方针,结合佛山“创文”工作,通过稳步实施限摩第二阶段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我区摩托车综合治理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我区社会环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使我区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空气质量更加良好,市容市貌更加优美。

(一)通过巩固限摩第一阶段工作成果,稳步实施限摩第二阶段工作措施,逐步减少中心城区摩托车存量;

(二)通过集全区之力,多部门联动,开展全区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清查行动,使我区“外摩”、“黑摩”数量明显减少;

(三)通过加大对中心城区电动车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限摩后电动车上路行驶增多而影响交通秩序的问题。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领导工作机构

由佛山市南海区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我区限摩第二阶段工作,成员名单详见《关于调整佛山市南海区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南府办〔2011145号)。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交警大队抽调专人组成。

(二)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府办:负责组织、召集、协调开展限摩第二阶段工作;处理好群众相关投诉复议问题,并做好解释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重点加强对限摩第二阶段工作新措施及相关区域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媒体舆论,营造良好的限摩氛围。

3.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信访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限摩第二阶段工作;处理好群众的相关投诉信访问题。

4.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城管):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公交系统和限摩区域周边公交换乘站的有关配套设施,方便市民出行;配合开展限摩各项执法工作,大力打击和取缔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继续做好“外摩”遣返工作等。城管部门要配合开展限摩各项执法工作,清理违法安装的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宣传广告牌。

5.区财政局:负责继续做好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外摩”遣返和限摩第二阶段工作各项措施等所需资金的安排和拨付。

6.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住建):负责继续做好限摩区域内及周边道路、停车场和交通组织的规划设计,体现科学性和适度超前性。

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一步解决因限摩导致失业人群的再就业问题。

8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负责联系区残联加强对残疾人员交通法规教育,杜绝残疾人使用专用车辆和摩托车进行非法营运及其他违法行为;联系团区委组织义工协助开展限摩宣传。

9.区工商局:负责对限摩区域内摩托车和电动车销售企业的经营合法性进行检查

10. 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大对全区特别是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企业违反税收法行为的查处。

11. 区应急办:负责做好处置限摩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初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2.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组织各派出所基层民警深入各村(居),配合开展限摩第二阶段工作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收集相关信息情报,协助应对限摩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区交警大队负责做好限摩第二阶段工作禁令、提示标志牌的规划设置工作;开展针对限摩区内的摩托车、电动车和全区外摩专项整治行动;继续配合做好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转移和“外摩”遣返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法律解释和宣传工作等。

13.桂城街道:配合做好限摩第二阶段工作所需禁行标志牌等相关设施的设置工作;不断完善限摩区域周边公交换乘站、自行车服务系统和桂城镇巴系统;收集相关信息情报,协助有关部门应对限摩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动有关部门、村(居)配合开展限摩第二阶段工作的宣传。

14.其他镇(街道):按属地负责原则,组织镇(街道)职能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相关信息情报,协助应对限摩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配合开展限摩第二阶段工作的宣传。

由各镇(街道)牵头,条件成熟的镇(街道)中心城区可划定区域实施限摩工作,今后逐步扩大区域。各镇(街道)要集中力量,落实责任,采取铁腕手段,大力开展摩托车特别是“外摩”专项整治行动,使辖区内外地及无牌无证摩托车明显减少。

三、实施措施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佛府〔201081号)有关限摩第二阶段工作的部署“在禅桂新限摩区域内,将第一阶段实施高峰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调整为全天禁行;同时逐步增加高峰时段摩托车禁行的路段”,我区限摩第二阶段工作定于201191日起开始。

(一)具体实施以下措施:

1.限摩区域保持不变:即桂城街道东至桂澜路、南至佛山水道(禅城与桂城交界佛山涌)、西至南一路、北至海八路的区域(不含界线上的道路)和桂城街道东至南一路、西至佛山水道、南至桂城与禅城交界线、北至海八路的区域,以及东二村、石肯村的行政区域。

2.摩托车入户政策保持不变。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佛府〔201081号), 201081起,限摩区域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其他区域和镇(街道)仍然实行“一户一摩”政策。限摩区域内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和迁出的补偿政策。

3.调整部分路段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南海大道(桂江立交至华阳桥)实施全天禁止摩托车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南桂东路(天佑三路至桂澜路)每天高峰时段(7:309:0017:0018:30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实施步骤

结合“禁电动车”、“创文”工作,分阶段逐步推进加强摩托车综合治理。

1.准备阶段(201181531日)

1)发布通告。在8月中旬向社会发布通告,让市民有充足的时间适应限摩第二阶段工作措施。

2)开展宣传攻势。针对限摩第二阶段工作内容,以政府为主导、新闻媒体为依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限摩有关政策措施和意义,提前营造浓厚的氛围。一是以实施新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路段的周边村(居)及居民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支持;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限摩第二阶段工作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正面宣传,可根据实际情况印制各种宣传资料派发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三是要继续大力宣传摩托车提前报废操作办法和补偿标准,鼓励限摩区域内市民提前报废(迁出)摩托车。

同时,桂城街道必须加强禁电动车宣传工作;限摩区域外的其他镇(街道)要加强对查处“外摩”的宣传工作,配合开展限摩第二阶段工作。

3)完善有关配套设施。一是针对第二阶段部分路段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的调整,在831日前做好禁行标志牌、提示标志牌的设置工作;二是根据第一阶段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限摩区域周边的公交换乘、接驳点,方便市民出行。

2.教育纠正阶段(20119130日)

对违反禁令在调整管制措施的南海大道和南桂东路行驶的摩托车,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教育、纠正,不作处罚。但对违反禁令在其他限摩区域内路段行驶的摩托车进行处罚。

3.执法阶段(2011101

1)交警部门对违反禁令的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2)成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执法工作,营造行动声势,加大行动效果,同时做好群众的解释教育工作。由各镇(街道)牵头,组织综治、交通、派出所、交警、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村(居)治安联防力量,以大兵团作战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形成长效机制,将此项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

桂城街道:一是要针对调整管制措施后的限摩路段加强执法;二是在城区主要路段和限摩区域加大对冲禁行摩托车、外地及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的打击力度;三是由工商、税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对限摩托车、禁电动车区域内违法经营的摩托车、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清理。

其他镇(街道):要以打击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为工作重心,将此项工作作为改善镇(街道)道路交通、社会治安、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下大决心,采取多举措,查处一批违法的外地及涉牌涉证摩托车,强制报废一批“黑摩”,遣返一批“外摩”,力争使“外摩”、“黑摩”存量明显减少,扎实推进我区交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配合我区中心城区限摩第二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镇(街道)的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限摩工作涉及面广,事关市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总结、吸取第一阶段限摩工作经验,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是限摩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要继续加大投入,积极落实相关的交通、公交发展规划和公交优先发展各项措施;不断优化公交系统和公共自行车系统;更新和增加公交车、出租车辆,以多种方式实现镇(街道)内部、镇(街道)之间特别是镇(街道)与区中心城区之间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确保2011年全区公交分担率达到15%(中心城区更高)的目标,为市民提供快捷公交交通的保障。

(三)加强执法工作。继续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优越性,进一步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大力整治违法进入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强制报废(收缴)一批到期报废仍在使用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摩托车,不断减少摩托车的实际保有量。对违法违规摩托车的处理,统一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文明执法,防止出现“三乱”行为。

(四)加强情况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整个实施过程的情况收集和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包括工作部署、主要措施、社会反响、主要战果、工作经验等。

 

附件:南海区禅桂新限摩区域示意图

 

 

 

附件:

南海区禅桂新限摩区域示意图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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