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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11128145031139356799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10-18          文号:   南府〔2011〕354号
  名称: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文化介入的实施意见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城市 文化 意见          公报期号:   第7期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文化介入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狮舞岭南·龙腾南海”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02015年)〉的通知》(南发201011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文化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139号)精神,进一步以文化引领城市发展,把我区建设成为文化强区,现就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文化介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围绕“文化强省”、“智慧佛山,文化先行”及我区创建省文化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文化介入城市规划建设的机制,充分将文化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融合,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品位,促进城市文化氛围不断浓厚,并按照东部打造“潮涌灯湖”广佛都市文化高地、中部打造“动感狮城”现代产业文化高地、西部打造“文翰樵山”岭南文化高地的区域文化定位,塑造各具文化特色的城市区域。

二、工作目的

通过以建筑、景观环境等为载体,将文化与城市规划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加强以文化引领城市规划建设,建设一批具有明显文化特色的建筑和景观,营造我区浓厚的文化氛围和城市文化风貌,体现我区的文化品位,提高我区的文化软实力。

三、工作内容

(一)设立城市规划建设文化评价工作小组

在拟成立的佛山市南海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中设立城市规划建设文化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职能是对规委会提交的项目进行文化评价。工作小组由区文化部门牵头,每次进行项目评价时,从南海区文化产业专家库或人大、政协文化专家委员中抽取5名专家,与文化部门2名代表共同组成评价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着重从项目的文化定位是否准确、设计方案是否注入文化内涵和诠释文化特色等方面提出评估意见,文化评估意见将作为规委会审议的参考依据。

(二)建立项目的文化要素咨询评估机制

1.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在设计前期和设计阶段充分咨询文化部门意见。区文化部门提供的评估意见,将作为规划部门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

1)设计前期:建设单位将表达选址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文件、前期策划文件(文件中须有关于项目文化定位的论述)咨询文化部门意见。区文化部门应从意向选址位置和用地范围是否合适、是否要求考古勘探、该位置需要体现哪些方面的文化要素、对项目文化定位的论述是否准确或者需要如何调整、需要在项目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哪些具体控制要求等方面作出评估意见。

2)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将项目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须有表现建筑外观形象和景观环境设计的整体鸟瞰效果图)咨询文化部门意见。区文化部门应对方案是否符合文化要素控制要求作出评估意见。

2.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城市重点区域的非居住建筑和非工业建筑。

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是指:

镇级以上的公共建筑,如文化馆、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演艺中心、影剧院、医院、福利院、敬老院、教学楼、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火车站候车楼、汽车站候车楼、候机楼、宗教建筑等;

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商业购物中心、酒店等。

2)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

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立项的项目;

镇级以上的公园绿地、广场;

重要景观位置的大型广告、雕塑等构筑物。

3)城市重点区域是指:

西樵山风景名胜区、南国桃园旅游度假区、丹灶仙湖旅游度假区、西岸旅游度假区;

重点城市地区:金融区A区和B区、南海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十大示范改造片区(金融区C区和D区、桂城平东玉器街、罗村村旧村改造、九江大正新城、西樵锦湖片区、丹灶白云新城、佛山西站片区、广佛国际商贸城中心区、金峰洲片区);

南海历史文化街区(小塘黎边、九江烟桥、西樵白云洞)、南海历史地段(仙岗、贤寮、九江涌、松塘)。

(三)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文化要素公众咨询制度

在重大建设项目的设计前期和设计阶段,由区规划部门会同文化部门公示报审材料,向社会公众咨询。咨询内容包括:项目选址是否合适、设计方案在文化特色方面的表现是否准确恰当、对城市景观是否作出贡献或产生什么影响等。社会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区规划部门和文化部门。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具体公示方式如下:

1.网站: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网站、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网站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栏: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办公区公示栏公示,时间为7日。

3.报刊:在珠江时报或市级以上报刊刊登在上述网站和公示栏公告的信息。联系登报工作和登报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向区规划部门和文化部门各提供1份刊有公告的报刊。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同1日。

(四)建立专项规划技术文件库

建立专项规划技术文件库,为城市规划建设文化评价提供依据。具体由区规划部门牵头,区文化部门协助开展该项工作。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建设文化评价工作指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文物保护区专项规划、城市文化特色街区专项规划、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等。规划中应划定各类保护区和控制建设区范围、制订保护机制和措施、制订改造设计指引等。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协调,将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纳入技术文件库。

(五)设立“南海建筑文化奖”专项奖励

1.评奖目的:鼓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设计和施工时挖掘和提炼岭南文化、南海文化等,逐步形成一批文化特色突出的公共建筑载体,为我区城市形象添上浓厚的文化色彩。

2.评奖时间:每两年举办1次,时间在56月。

3.举办单位: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主办,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勘察设计协会、建筑业协会协办。

4.评奖对象:对已经验收合格并在界定的2年期内建成投入使用的重大建设项目。

5.评奖原则:建筑项目的外观造型、细部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具有独特、新颖的文化特色。

6.报名方式:通过网站、公示栏、登报等方式公告评奖信息,由区文化、规划、建设等部门和各镇(街道)以及区勘察设计协会、区建筑业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荐报名。

7.评奖方式:

1)邀请专家9名(4名规划建筑专业、5名文化专业),先对报名项目进行遴选,评出10个项目进入下轮评选。

2)由专家代表、部门和镇(街道)代表以及网上投票分别对入围项目评分(分值为110分,取1位小数),奖励总得分的前3名。其中:

专家代表:其评分占总得分的40%;

部门、镇(街道)代表:区文化、规划、建设部门和各镇(街道)代表各1人,区勘察设计协会和区建筑业协会各2人,其评分占总得分的30%;

网上投票:区文化、规划部门将入围的10个项目设计介绍和实景照片放上“南海一点通”、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网站、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网站,由社会公众评分,其评分占总得分的30%。

8.活动经费:每次活动共4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10万元,获奖单位奖金3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文化引领是我区创建省文化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主要战略,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强文化介入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开展具体工作。

(二)加强学习,不断创新。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创新,充分将文化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融合,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品位。

(三)加强互动,严格把关。文化、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围绕文化介入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制订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把关,跟进落实。

 

 

 

 


一一十月八日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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