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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关于

实施发明专利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发明专利工作推进力度,提升产业经济发展质量,我局决定组织实施 发明专利推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推进计划》(附件1)要求,至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取得推荐意见后交至我局。

二、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档一式2及相应电子版材料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推进计划

3



2. 南海区发明专利推进计划申报表



 

 

一一年十月十

 

(联系人:白红霞,86281064kjj_bhx@nanhai.gov.cn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

发明专利推进计划

 

随着我区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和新兴产业的蓬勃兴起,知识密集型特征日趋明显,产业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知识产权质和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发明专利已经成为地区产业、企业科技创新程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衡量标准。因此,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发明专利工作推进力度,提升产业经济发展质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实施原则

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结合地区发展实际,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发明专利资助暂行办法》规定,实施本区域发明专利推进计划。

二、实施内容

(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区知识产权局审查通过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当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等额补贴。

(二)发明专利绩效奖励

根据企业当年度发明专利实施效益、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同比增长率区知识产权局审查给予一定绩效奖励;成绩突出的给予特出贡献奖。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申报条件:南海行政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为该企事业单位或该单位人员。

(二)个人申报条件: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须为南海户籍或常住地为南海

(三)申报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必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合格,并已公开

(四)申报发明专利绩效奖励的,应具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1或以上,且与申报单位主营业务相符并已产生实施效益。

四、申报材料

(一)《南海区发明专利推进计划申报表

(二)申报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缴纳费用收据;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初审合格通知书》。

(三)申报发明专利绩效奖励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2、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

3、历年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统计表;

4、发明专利实施效益情况说明并附简要财务报表。

(四)单位申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人申的须提供身份证或本地居住证明

(五)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报当地镇(街道)经济促进局取得推荐意见;

(二)申报人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区知识产权局

(三)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

(四)区知识产权局向申报人拨付计划资金。

监督管理

申报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认真按计划组织实施,如有弄虚作假或将计划资金挪作他用者,一经发现,已拨付资金全数追回,并依法追究责任。

年度内本计划资金按财政预算安排,用完即止。申报事项获得批准后,区知识产权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和考评,并将考查情况列入档案。

本计划自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施行。

 

 

 

 

 

 

附件2.

南海区发明专利推进计划申报表

编号:

申报类别

□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发明专利绩效奖励

申报金额

 

 

申报人(单位)

 

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          QQ:         Email:

开户行

 

帐号

 

附件材料目录

 

 

 

申报人承诺

我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区知识产权局监督和检查,如有违规愿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镇街经济促进局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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