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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0410092119562414650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3-08          文号:   南府〔2012〕48号
  名称: 西樵锦湖片区(听音湖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公告(南府〔2012〕48号)
  主题词:   城乡建设 房屋 方案 听证会△ 公告          公报期号:   第12期 


 

 
南府〔2012〕48

 

 

西樵锦湖片区(听音湖片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列》、《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将对《西樵锦湖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西樵锦湖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

2012年3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至12时

三、听证会地点

南海区西樵山大酒店宏图会议厅。

四、听证会代表及产生办法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条件及要求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是拟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人。听证代表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民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供房屋产权证、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相关原件供核对。

3.单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应填写《单位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提供房屋产权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须出示相关原件供核对。

4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2年3月9日2012年3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分至12,下午230至530)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地址为:南海区西樵镇樵园路青年旅馆侧西樵锦湖开发建设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1896073。有关申请表格可从(www.nanhai.gov.cn)下载打印或在受理处索取。

5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申请。

(二)听证代表名额

1.本次听证会设产权人听证代表12名,其中住宅类产权人代表10名,产权商铺产权人代表2名。

2另设候补产权人听证代表8名,其中住宅类产权人代表6名,产权商铺类产权人代表2名。候补听证代表列席旁听会议,不安排现场发言,当正式听证代表出现空缺时按次序递补。

3特邀公众听证代表4名,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代表2名。

(三)产权人听证代表的产生办法

听证代表从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中产生。经审查,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相应代表名额的,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动当选;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相应代表名额,南海区人民政府将于2012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听证代表(含候补),公证机关将对抽签过程进行现场公证。抽签地址:西樵镇西樵山大酒店宏图会议厅。

(四)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经审核确认后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一二年 

附件: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类  别

□住宅产权人     □商铺产权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屋

信息

地  址

 

用  途

□住宅     □商铺    

□其它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他项权利情况

 

□抵押   □查封   □其它         

 

 

本人申请参加西樵锦湖片区(听音湖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承诺认真履行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亲自参加听证会,如实反映意见,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

 

签名:        

      二一二    月    日

4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屋  方案  听证会△  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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