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120410113100300546099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3-29          文号:   南府办〔2012〕69号
  名称: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69号)
  主题词:   经济管理 土地 检查 方案 通知          公报期号:   第12期 
 
南府办〔2012〕69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执法发〔2012〕22号)的要求及市的工作部署,现将《佛山市南海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十九

 

 

佛山市南海区2011年度土地矿产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维护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切实抓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现我区土地矿产卫片检查零问责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法用地势头死灰复燃,合理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作用,继续实行刚性执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改查处违法行为,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二、检查范围和依据

(一)检查对象

2011年度我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各相关部门、镇(街道)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二)检查依据

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严格按照《通知》和《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核查、整改查处、督查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本次执法检查查处整改工作由我区违法违规用地整治领导小组,作为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措施,决定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按整改方案落实各项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联系电话:86369912),由高小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文富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关向雄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整改方案、计划、任务和步骤,组织协调本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好指导、检查和督办、以及数据和材料的整理、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情况。

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2011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在本辖区内开展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进行核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核查成果进行复核汇总,对清查出来的违法用地移交镇(街道)进行整改,组织协调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好指导、检查和督办工作

3.相关部门在接到区、镇(街道)土地查处整改领导小组的查处违法用地告知后依照各自职责,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2009〕169号)的相关规定,依法共同处理:

对镇(街道)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违法用地,属于填土未建或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属在建、已建且不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由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规划部门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要暂停办理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规划竣工验收等业务。

发改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以及验收。

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发放房地产权证。

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已核发营业执照的,按有关规定注销,并按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证照;对已核发证照的,按照有关规定注销。

供电、供水、供气部门不予供电、供水、供气;已供电、供水、供气的,在接到区、镇(街道)土地查处整改领导小组书面告知后,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配合下应在5个工作日内停止供应,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违法用地案件,要尽快侦查、尽快审理、尽快判决。

农业、林业部门应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损毁程度的鉴定以及对违法用地复耕、复植的督促和验收工作。

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对整改过程中出现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整改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

2012年3月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结合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好宣传、动员、培训工作。

(二)初次整改阶段

2012年4月30日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道)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的实地核查和查处工作开展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数据成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好图斑核查、图斑甄别、分类统计、数据整理下发,明确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标准落实查处整改工作。

(三)全面核查阶段

2012年5月5日前,各镇(街道)领导小组逐宗做好图斑核查、图斑甄别、分类统计、数据整理、资料建档、表格填报工作并形成卫片核查分析报告,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数据成果。

(四)全面整改阶段

2012年5月25日前,实行边核查边整改;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各镇(街道)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的要求落实整治:对核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指标落实的,须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善用地手续;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用地指标不落实的,不能按时完善用地手续的,也要坚决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

各镇(街道)对卫片执法检查核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治过程中,对符合问责追刑条件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追究违法违规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或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两违用地整治办将会同农业、林业、监察、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各镇(街道)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定期通报查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验收阶段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2年6月5日前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镇(街道)查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各镇(街道)要及时将检查验收组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检查验收组将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验收安排和要求,组织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省和市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行一张图覆盖,利用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来分析违法用地情况,国土资源部根据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结果、各省(区、市) 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对各地违法用地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此次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关系到佛山市对各区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关系到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是否因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严重而被问责,责任重大。对此,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所属镇(街道)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务必切实将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通力合作,确保进度。此次检查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完成规定的任务,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的进度和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仔细研究、理解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其附表,认真、客观填报、分析和汇总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并按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报告和统计表格。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法治意识整。整改过程中要注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选取2到3宗典型违法用地整改案件,重点宣传。

(五)从严查处,务求实效。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情况,包括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情况、土地复耕复绿情况、责任人处理情况以及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处率、结案率等,将是此次执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要切实增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紧迫感,以刚性措施强化查处工作,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整改不力、不及时上报数据资料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区有关领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331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分享到: 分享到网易微博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