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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0510094645772680672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3-31          文号:   南府办〔2012〕72号
  名称: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72号)
  主题词:   城乡建设 城市升级△ 方案 通知          公报期号:   第13期 


 

 

南府办〔2012〕72

     关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升级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十一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升级

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和市、区两级党代会的精神,围绕中枢两翼,核心带动战略的实施,以佛山市城市升级总体目标为导向,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按照《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完成我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市、区两级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和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全力协助市级重点项目的开展

根据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市级提出在我区统筹的重点项目有37项(其中14项为需要我区参与的全市性项目,23项为我区负责的重点项目),市升级办已落实了各项目的责任组长及责任小组,资金安排及进度计划等(详见附件)。各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的统一要求,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全力协助市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各责任组长单位要根据市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等,保障城市升级的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集中精力推进区级重点项目

除市级统筹的项目外,还要集中精力推动39个区级重点项目,区政府已对项目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年度资金安排及进度计划等作了落实和部署(详见附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牵头单位积极牵头,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保障措施等,并落实资金计划,保障各项目的顺利开展。

各督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投资企业做好项目的策划工作,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协助办理土地等相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启动。

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督办单位要全力以赴,确保我区城市升级重点项目2012年全面启动,2013年全面投入建设,2014年底取得成效。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主要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各部门及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城市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升级办),设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

(二)工作职责

1.区领导小组

组织领导区城市升级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2.区升级办

协助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向市升级办汇报区的城市升级工作情况。升级办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统筹协调、联系推进、材料组织、宣传、资金和用地落实等工作。

(1)按市升级办的要求配合做好区的城市升级工作,及时向市升级办汇报我区城市升级的工作情况、各重点项目的工作进度情况以及需要市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2)每月定期召集、组织区升级办会议,研究、协调城市升级工作推进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对涉及城市升级的重大事宜,及时请示区领导小组或市升级办。

(3)审核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4)跟进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5)配合市升级办做好宣传工作。

(6)编制工作简报。

(7)开展区升级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3.各项目责任小组

按照项目的资金来源、土地权属、管理机构等设置62个责任小组,每一个责任小组具体负责每一项城市升级项目的建设工作,并及时向区升级办提供项目建设进度信息,反映项目推进的问题,协助升级办开展相关检查和验收工作。

四、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定期报送

(一)2012年3月至4月底前,区主责的62个重点项目(包括市级统筹我区负责的23个项目及区级推进的39个项目)的责任组长单位、牵头单位需制定项目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资金落实等情况报区升级办,由区升级办统一报送市升级办、区领导小组及区政府。

(二)各项目责任组长单位、牵头单位每月月底前(节假日顺延,下同)将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最后1个月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报区升级办,由区升级办在下个月5日前统一报送市升级办、区领导小组及区政府。

五、工作例会和督察考核制度

(一)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主要解决、处理城市升级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传达市、区有关精神等。

(二)由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考核组,根据《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督查考核工作意见》和《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对重点项目展开督察,并制定区级相关方案。

六、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实施计划

按照一年启动、两年铺开和三年见效的计划开展实施。

1.启动阶段:2012年,各责任单位制定计划,建立和完善实施机制,落实资金和用地,逐步启动各项目相关建设。

2.建设阶段:2012到2013年底,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全面铺开各项建设工作,主体部分逐步验收,部分项目全部完成。

3.完善阶段:到2014年底,城市升级取得成效,完成各项目的主体工程,部分项目全面完工。

2014后,以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继续围绕文化强省智慧佛山,文化先行等目标开展城市升级工作,推动我区品质城市的全面实现。

(二)工作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责任组长单位、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城市升级重点工程的建设。

2.落实资金保障制度。对于政府性资金,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方式,按照市、区、镇(街道)的项目财务分级分类管理。以BT或BOT方式建设为主。

3.建立土地优先保障机制。在涉及项目用地方面,国土部门、规划部门、土地储备机构、征地拆迁机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密切协作,高效办理各项用地手续。

4.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以我区建设项目文化评价机制为契机,通过邀请市民、企业、专家、学者对城市升级项目进行研讨和把关,集思广益、解放思想,使我区的城市升级工作真正做到科学发展、体现特色、符合实际。

5.结合文明城市和宜居城乡创建工作,推动城市全面升级。结合我区创文工作和宜居城乡创建工作的开展,整合资源,抓重点、提品质、赶进度,使我区的城市升级工作成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宜居城乡的重要支撑。

七、本工作方案由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升级办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项目汇总表(2012-2014

南府办〔2012〕72号 附件.doc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升级△  方案  通知

抄送:郑灿儒区长、刘涛根常务副区长、蔡汉全政务委员。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4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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