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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0611151630872954164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5-21          文号:   南府〔2012〕125号
  名称: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文化消费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2012〕125号)
  主题词:   文化 补贴 意见          公报期号:   第14期 


 
南府〔2012〕125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文化消费补贴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消费补贴实施意见》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反映(电话:86228954)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消费补贴实施意见

 

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文化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幸福南海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借助文化消费补贴制度,通过财政直接支持或政府部门购买文化服务,增加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达到既激励文化生产、又促进文化消费的良性互动效应,引导消费观念转型,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和培养文化自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实施目的

保障群众基本的公共文化需求

(三)实施模式

现阶段采取补贴文化服务机构模式。

(四)基本原则

文化消费补贴作为文化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推进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需求决定服务原则

随着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以需求决定服务越来越重要。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因应群众的需求进行补贴;另一方面,文化服务机构要根据群众的需求,提供相关的服务或产品。通过政府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文化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作适当补贴,可以支持和鼓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服务(产品),让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更大的满足。

2.对机构补贴原则

鉴于针对消费者个人的文化消费补贴模式,存在个人受补额度小、地域跨度大、监管难度高的问题,及现阶段个人文化消费的自觉程度及具体操作上的技术问题,补贴消费者个人以带动文化消费的效果难以体现,因此,现阶段文化消费补贴主要采取向文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提供补贴的间接补贴方式。通过对机构的补贴,增加有效供给、提供优惠服务,从而拉动文化消费。

3.竞争性分配原则

在文化消费补贴试行领域内,采取以项目带机构的方式,接受社会文化服务机构的申报。在审核补贴项目,确定补贴对象时,必须采取竞争性分配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确定最符合要求的优胜项目进行补贴。

4.面向基层原则

文化消费补贴应坚持以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主导,通过增加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推动面向基层的文化消费。在补贴项目上以大众文化消费项目为主,从中可以引导和扶持文化非盈利机构(如社区文化服务机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长和发展壮大。 

二、文化消费补贴的试点领域、申报对象及补贴方式

(一)试点领域

根据我区群众现阶段对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程度,选择四个领域范围内进行试点,包括送戏下乡补贴、社区文化活动补贴、社区购买图书补贴、文化景点门票补贴等。

(二)申报对象、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可参加相关补贴项目的申报

1.已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文化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满足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每年8,由区文体旅游局向社会公众征集下年度文化消费补贴项目的意见,并结合公众意见于9月底正式发布下年度文化消费补贴项目公告。申报对象需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相关工作方案并申报。

(三)确定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将通过财政竞争性分配或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对象。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的,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1〕132号)执行;采用财政竞争性分配的,按届时公布的具体办法执行。

中标的机构应在中标后10天内与区文体旅游局签订相关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服务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等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机构应向区文体旅游局报送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进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保证服务数量和质量。区文体旅游局应对中标机构提供的服务实行全程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中标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四)补贴方式

1.送戏下乡补贴

文艺演出及送戏(电影)下乡一直是最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但目前对社区、村居送戏下乡的有效供给不足,尤其是高水平的演出由于成本高于基层承受能力而送不下去。在无法降低演出成本的情况下,对文艺演出活动给予适当补贴,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既能够推动更多高水平的文艺演出下基层,又能够减轻群众的负担,刺激群众的文化消费意愿,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到更多高水平的演出。

补贴方式:

(1)每年补贴10场国家级舞台艺术精品演出。补贴条件按《佛山市南海区文艺创作、艺术精品展演及群众文艺社团(队)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南府201132)第十三条规定执行。补贴标准每场补贴30万元,对32号文此条财政不再重复给予补贴。

(2)每年采购3000场送电影下乡(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社区、村居等),每场补贴600元。

在实施文化消费补贴期间,区财政不再重复安排每年的送戏下乡专项经费。

2.社区文化活动补贴

目前我区城乡十分钟文化圈的建设已经成型,加上文化共建共享等惠民工程的推进,不少文化服务机构、NGO组织陆续扎根基层社区,为发挥其优势,对这些机构开展的小型文艺演出、文化讲座、文化展览、道德伦理、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给予适当补贴,既能提高他们开展活动的积极性,扶持其发展壮大,又能活跃社区文化生活,让群众受惠,促进邻里关系和谐,探索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体系建设。

补贴方式:

(1)每年补贴30场由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社区、村居等)为主办单位的、有省级或以上团队加盟演出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每场补贴10万元。活动需覆盖园区(或社区)内的单位和群众,每场观众人数不低于5000人(次)。

(2)每年补贴40场由社区文化服务机构、NGO组织在基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社区、村居等)举办的、有市区级或以上团队加盟演出的小型文化演出活动,每场补贴3万元。活动需覆盖园区(或社区)内的单位和群众,每场观众人数不低于2000人(次)。

(3)每年补贴50场由社区文化服务机构、NGO组织举办的文化讲座、文化展览、道德伦理、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每场观众人数不低于100人(次),每场活动补贴3000元。

3.送图书进基层补贴

实行基层图书补贴、资助订阅报刊杂志,是解决基层图书馆(室、屋)的图书投入费用偏低,增加镇道)文化站图书馆、社区书屋、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的图书存量、推动文化消费的一项最易见效、又最受群众欢迎的举措。为实现资源共享和资源最大化,对各镇(街道)图书馆获得当年补贴购买的图书由南海区图书馆统筹,实行区内流动,让更多读者共享新增图书。(注:报刊杂志必须是宣传部门核定的种类及范围内,下同)

补贴方式:

(1)对8个镇(街道)文化站的图书馆新购的图书、订阅的报刊杂志,按实际支付金额的50%给予补贴,每个图书馆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2)每年在全区选取24个农家书屋、36个职工书屋进行补贴,按新购图书或订阅报刊杂志的实际支付金额的50%给予补贴,每个书屋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各镇(街道)具体补贴书屋数由区文体旅游局、总工会根据总量不变的原则,协调分配

在实施文化消费补贴期间,区财政不再重复安排每年的扶持农家书屋建设专项经费。

4.文化景点门票补贴

我区的文化景点(如西樵山、黄飞鸿纪念馆、康有为故居、叶问纪念馆等)是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群众得到文化享受的重要场所。财政通过对其门票进行适当补贴,能减轻群众负担,预期将带动更多群众到文化景点游览,使群众得到实惠。

补贴方式:每年由区内的文化景点提出门票优惠的具体标准、覆盖人群、优惠时段等,经区文体旅游局资格审核后,通过财政竞争性分配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标景点,年底按当年门票收入的20%进行补贴,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实施时间、资金安排及划拨手续

(一)实施时间

分阶段进行,其中2011年,进行制度设计和实施准备;20122013年,开展文化消费补贴试行工作;20142015年,总结经验,继续推进。

(二)资金安排

20122013年,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文化消费补贴。20142015年,根据区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及文化消费补贴的效果再进行调整。

(三)划拨手续

符合条件的相关演出、活动、订阅的图书、景点门票等补贴,由区文体旅游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按照区目前相关规定发放。对大额补贴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划拨方式;对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项目,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才予划拨。

四、建立保障措施及评估监督机制

文化消费补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平效率。

(一)成立领导机构

区成立文化消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区府办、宣传部、文体旅游局、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民政和外事侨务(民政)、总工会、人大、政协、政务监察和审计监察)和各镇(街道)等。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文化消费补贴的方案制定、制度完善、资金保障与监督管理,确保文化消费补贴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在区文体旅游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建立文化消费补贴项目评估及监督考核机制

文化消费补贴,是一项以补贴供给引导需求的特殊惠民政策,必须严格进行补贴对象资格审查,并对接受补贴的服务机构进行考核激励,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优胜劣汰机制,确保文化产品供给的多样性和实用性,拉动群众合理的文化需求。

要建立文化消费补贴的项目评估机制,对申报对象递交项目后,首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进行初评,评审结果提交领导小组作为确定是否纳入范围的主要参考依据。确定纳入范围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对纳入文化消费补贴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规范和绩效如何,特别是补贴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等,各补贴单位必须自觉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为补贴项目进行综合考核提供依据。

五、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文化  补贴  意见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24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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