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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0710112404785159439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6-08          文号:   南府〔2012〕132号
  名称: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南府〔2012〕132号)
  主题词:   司法 法治政府△ 规划 通知          公报期号:   第15期 


 
 南府〔2012〕132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法治政府建设

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

 

             



佛山市南海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提出的2014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府法〔2011〕75号)和《印发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佛府办〔2011〕166号)要求,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在改革发展中的保障、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为我区实现全面转型、提升品质,建设富民强区、幸福南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围绕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以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努力创建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1.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依法推进我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大部门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区、镇(街道)的职责权限,理顺各部门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运行机制,简化行政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区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转变社会管理模式。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重点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发展推广邻里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平台,实施社区事务理事会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切实加强社工、义工队伍建设,探索社工人才职业化管理,加快推进本土化社工机构和人才的培育。(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牵头,团区委配合)

3.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根据区域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政府改革,探索建立更有利于三大片区和各镇道)资源配置、合力发展的政府架构,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理顺政府辅助工作人员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通过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电子政务灾难备份、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实施,提高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水平,为建设睿智管理政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牵头,区编办、人才办、区委办(区府办)配合)

4.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智慧城市为目标,加快建设智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将社会治理、政务服务融为一体,形成以平台为中枢,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权责明晰、密切配合的城市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向社会建设领域倾斜,实现公共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动政府服务前移,全面提升政府效率。推动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均衡发展,通过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有机结合,把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智能医疗、智能教育、智能电网以及智能环境等融入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政务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高效链接和资源共享,提升社会治理及服务水平(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进一步下放、延伸服务。加强村行政服务中心与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对接,通过开发应用三级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提升服务和监管信息化水平。贴近群众需求,不断探索审批方式创新。配合区委、区政府一点通工作,完善办证咨询系统、网上办事系统,大力推进应用网上办事大厅工作,使审批服务更多样化。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向公众提供预约受理、综合信息查询等行政服务,率先探索移动办公,提升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水平,强力打造高效、务实、创新的服务型政府。(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切实加强对相对人知情权的保护。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以及重点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区委办(区府办)牵头,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经济促进局(科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保密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二)健全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合理划分各部门间的决策权限,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完善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开征询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区委办(区府办)牵头,区法制办配合)

2.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功能和作用,为政府决策和涉法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服务。严格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组建高水平的法律顾问团队。通过吸收法律专家学者参与政府决策过程,提高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健全行政决策评估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着力提高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府施政效能的评估与监督,探索决策实施部门评估、专家评议、管理相对人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逐步建立社会评价反馈机制。对超越决策权限或违反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牵头,区法制办、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配合)

(三)完善程序,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

1.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履行监督纠错和复议建议职能,对复议审查中发现的错案坚决依法纠正。对复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复议建议或意见,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文件体系的协调性。加强对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创新方式和手段,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印发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1〕150号)对我区现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和清理程序,确保文件的合法性、适用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完善意见听取反馈机制,增强政策措施的民主科学性。建立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网上电子发布平台,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创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强化行政执法责任。重点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和惩处机制。(区法制办、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2.建立行政执法职权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大部门体制改革,重新对区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进行核准、界定、公告,梳理出各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同时,根据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要求,全面开展区职能部门向镇道)下放行政执法权工作研发行政执法监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和下放的执法权等具体事项纳入电子化管理,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和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借助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规范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向公众公开行政处罚依据、权限及处理结果等。(区法制办、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探索行政执法人员的定期法律轮训机制,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全面监督,提升政府执行力

1.强化审计监察监督功能。完善财务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建设勤政廉政、高效为民的阳光型政府。(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牵头,区财政局、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政府采购中心配合)

2.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我区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纳入绩效考核,使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更细致、全面、科学。建立健全区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工作机制。(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3.强化行政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虚心听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区依法治区办牵头,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信访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多方联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推行多部门预警应急联动机制。推进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研究建立基于公安、城市管理、市场、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数据的综合应急指挥联动平台,狠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完善预警和应急机制,防范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机制,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区政府应急办、综治办、信访局负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南海分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配合)

2.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全省第二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地区的功能,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主动探索实践,试出经验、试出成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健全《佛山市南海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守则和非常任委员遴选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中审查议决等配套制度。对于重大、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常任委员与非常任委员共同以案件审查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中审查和表决,建立起统一受理、集中审查、集中议决、统一决定的复议新机制,确保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更大作用。(区法制办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南海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3.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探索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权益救济。改进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实行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听证相结合,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探索复议法律文书制作改革,增加证据分析认定内容,增强文书的说理性,使当事人明了胜败缘由,真正实现息诉息访。(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并将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同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镇(街)应诉工作的指导,规范应诉行为,提高应诉能力。(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5.建立健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区政府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案情研判和执行协作,有效预防和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区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是本级政府、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制,精心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要求。

(二)健全机构,落实队伍。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部门的职能,建立法制人员编制与社会经济建设相适应的联动机制,确保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强化基层法制机构和队伍,在区职能部门统一设置法制机构(部门无行政执法任务的除外),专职负责本单位相关法制工作,并视工作量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充实各镇(街道)法制办工作人员,发挥基层法制机构应有作用。

(三)强化培训,提高意识。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将依法行政列入各级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课程,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

(四)细化任务,分步实施。本规划分两个阶段实施:2011年至2014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本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和分工;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区政府将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组织验收。

(五)加大督查,严格考评。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各部门及镇(街道)落实本规划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主题词:司法  法治政府△  规划  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11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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