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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0810104729087900320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7-25          文号:   南府办〔2012〕151号
  名称: 关于印发九江、西樵镇农产品检测中心独立检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151号)
  主题词:   经济管理 质量 农业 方案 通知          公报期号:   第16期 


 

             

 
南府办〔2012〕151

 

关于印发九江、西樵镇农产品检测中心

独立检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江、西樵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九江、西樵镇农产品检测中心独立检测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

 

 



九江、西樵镇农产品检测中心

独立检测试点工作方案

 

为有效组织开展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测,探索农产品检测机构独立检测运作经验,提升上市农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对全区各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运作情况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九江、西樵镇开展镇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独立检测运作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对象

九江、西樵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二、试点时间

自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试点时间为1年。

三、主要目的

通过镇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独立检测运作试点,推进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职能整合,为全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从而有效实现政府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农林渔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九江、西樵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独立测农产品质量试点工作。九江、西樵镇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独立测试点工作。

(二)试点镇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作为独立机构,由所属镇直接负责人、财、物等事项的调配。

(三)试点镇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要负责送检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并对所检测的农产品样品出具检测报告,不负担农产品抽样与农产品监管职责;农产品的监测抽样和监管执法分别由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四)试点镇要积极推进下辖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的整合,从而实现政府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试点镇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调动本镇各有关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农产品质量测工作,为全区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测职能的整合积累经验。

(五)在试点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报送区政府。

五、经费保障及检测任务

试点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测工作所需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区、镇两级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及检测任务详见附件)。

 

附件:九江、西樵镇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测试点任务分配与经费明细表



附件:

九江、西樵镇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测试点任务分配与经费明细表

 

水产品

禽畜生鲜乳类

蔬菜、水果

总金额

例行监测

(300元/份)

监督抽检

(600元/份)

养殖水样

(600元/份)

生鲜乳

(200元/个)

禽(蛋)类产品

(300元/个)

猪尿抽检参考数量(按实际出栏5%以上抽检)(50元/个)

例行监测

(5元/份)

监督抽检

(5元/份)

区级财政负担部分

镇级财政负担部分

抽样

数量

检测经费

(万元)

抽样数量

检测经费(万元)

抽样数量

检测经费

(万元)

抽检

数量

检测经费

(万元)

抽检

数量

检测经费(万元)

抽检参考数量

2011年生猪出栏量

检测经费(万元)

抽样

数量

检测经费(万元)

抽样

数量

检测经费(万元)

九江

960

28.8

70

4.2

40

2.4

 

 

10

0.3

140

2800

0.7

2880

1.44

432

0.216

19.028

19.028

西樵

960

28.8

70

4.2

40

2.4

10

0.2

40

1.2

7000

140000

35

3600

1.8

540

0.27

36.935

36.935

合计

1920

57.6

140

8.4

80

4.8

10

0.2

50

1.5

7140

142800

35.7

6480

3.24

972

0.486

55.963

55.963

 

注:1.九江、西樵试点镇农产品抽检任务:(1)生鲜乳、禽(蛋)类产品:完成市级任务基础上,扩大抽检范围。我区全年抽检任务定为市级任务2倍,共需抽检任务为生鲜乳10份,禽(蛋)类产品50份。其中生鲜乳抽检要求为:每年对辖区内的奶牛养殖场场抽检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2)猪尿:在生猪出栏时要实行“逢出必检”制度,每一批出栏的生猪镇街要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检。2011年两镇出栏生猪142800头,两镇共需抽检样品7140份。(3)蔬菜、水果:承包土地3亩以上10亩以下的种植户,月抽检量不低于20%;承包土地10亩以上50亩以下的种植户,月抽检量不低于30%;承包土地50亩以上的种植户,每月抽检不少于2次。(4)水产品:按塘鱼生产面积和总产量区别,分解全区1920个例行监测任务、140个监督抽检任务及80个养殖水样任务(根据财政经费情况,结合我区水产生产实际制定)

2.例行监测指运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定性检测,监督抽检指上机进行定量检测。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农业  方案  通知

抄送:区有关领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7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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