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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0910110120541900263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8-14          文号:   南府办〔2012〕158号
  名称: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158号)
  主题词:   经济管理 照明产品△ 方案 通知          公报期号:   第17期 


 

 
南府办〔2012〕158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广使用

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反映(联系电话:86334412、86399259)。



 

 

一二年十四

 

 



佛山市南海区推广使用

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为落实《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113号),及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佛山市南海区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要求,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LED)照明产品,拉动我区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现就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到2013年底前完成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规定的任务要求在全区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新建的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实施分期分批改造完成。

(二)以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为示范带动,通过室内照明等综合性LED照明社会示范工程的引导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促进,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推广步伐,倡导和推动社会各领域逐步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

(三)充分利用广东省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势资源,提供LED推广金融创新产品及优质金融服务,积极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升区内LED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拉动全区LED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年产值300亿元以上。

二、实施对象

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南海区LED照明推广应用工程实施的具体对象范围包括:

(一)辖区内的高速公路;

(二)区、镇(街道)主要城市道路路灯推广应用工程;

(三)主要文化体育设施、场馆(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立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车站等)公共照明推广应用工程;

(四)文化广场、公园等场所的景观灯推广应用工程。

三、工作措施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由佛山市南海区推广绿色照明工程工作专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协调各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按照谁投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照明工程的业主负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名称

工作内容

责任人

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

负责督导和检查任务进度。

李广华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负责政府招标采购管理

邵闽宁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

负责节能数据统计

冯永坚

区财政局

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

崔永诗

区经济促进局(经贸)

负责对改造工程节能效果的核算、统计工作进行指导。

龚林昌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

负责组织、推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指导企业参与广东省LED标杆体系建设。

邓艺海

区宣传部

负责LED照明工程的宣传推广活动。

谢建辉

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在建、新建和改建省道工程实施LED照明推广应用;以及组织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公共场所实施室内 LED照明工程改造。

邓智敏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

负责对在建、新建和改建县道、乡道、车站等交通建设项目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

黄震宇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负责在本局实施的照明工程推广LED照明产品的应用;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中心城区、主干道路灯、公园等场所照明改造,以及相关领域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

祁明泽

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

负责区属旅游景区(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应用LED照明计划的执行

周晓勇

区文体旅游局(体育)

负责区属体育馆、体育公园等体育公共场所、设施应用LED照明计划的执行

周群建

区教育局

负责区属学校LED照明产品的改造和应用计划的执行

霍兆锦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

负责区属医疗卫生机构LED照明产品的改造和推广应用计划的执行

杜剑波

南海供电局

负责配合南方电网能源管理公司(EMC公司)参与改造和新建工程建设工作

黄衍波

桂城街道

负责执行辖区内道路、公共场所、室内等公共照明路灯改用LED照明的任务,同时借助公共、公益宣传引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参与LED照明产品的应用推广

陈建宾

罗村街道

何宇聪

狮山镇

甘勇钊

大沥镇

邹少雄

西樵镇

沈海泱

九江镇

邝泽亨

丹灶镇

陈国强

里水镇

叶剑辉

 

(二)制订方案,由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三)LED推广应用工程建设模式

    对于新建的路灯和室内照明工程一律按采用LED照明来预算建设;区直有关单位的室内LED照明改造工程由区政府财政统一招标采购,路灯实施LED照明改造工程建议各业主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各业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如下工程建设模式:

1.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的所有工程须由有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和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施工。各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立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和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并签订合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工程投融资、灯具采购、工程实施、售后和更换灯具回收服务;监理机构负责提供项目实施的监理服务,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负责对项目效益、工程检查验收进行第三方评估、测算服务。

    2.政府投资模式。

    各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预算通过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的方式直接购买LED照明产品。根据《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精神,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可以用于工程改造。

    3.其他模式。

    在确保工程符合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 区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工程改造模式。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按照市政府要求,5月28日后所有在建、新建市政工程(道路、隧道、公共场所等)从规划、设计到施工,不得采用传统照明产品,一律采用LED照明产品,避免重复建设。

(二)从2012年7月起,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据各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的任务要求,明晰和指定LED照明工程实施的业主单位,确定工程建设模式,确保各项LED照明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从2012年10月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将会同区监察部门,陆续展开工程检查督导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每季度最后1天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区政府。

    (四)区、镇(街道)经济促进局做好改造工程前后节能效果的核算和汇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有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明确目标和责任人,层层落实,切实把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抓紧抓好。

(二)建立行政督导和考核机制,将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列入节能减排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成员单位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将当季度的LED推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把握产品准入条件,推广工程使用的产品必须是我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优先使用能效高、本地配套程度高的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LED企业产品,LED灯具制造企业必须保证提供安装的产品与标杆检测产品的一致性。严格技术准入条件,改造后的道路照明指标必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要求。

(四)各镇(街道)积极发动辖区内LED照明企业积极参与推广应用,和参与广东省LED标杆体系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传媒报道、主题展览、建立体验中心等多种形式,加大对LED照明产品和推广应用项目成效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照明产品的认知度和关注度,营造有利于LED照明产品推广使用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主题词:经济管理 照明产品  方案  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816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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