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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0910110423106884645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8-14          文号:   南府办〔2012〕164号
  名称: 关于印发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164号)
  主题词:   经济管理 假冒伪劣△ 方案 通知          公报期号:   第17期 


 

 
南府办〔2012〕164

 

 

关于印发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沥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区质监局)联系联系电话:81212365



 

 

一二年十四

 

 



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关于确定南海区大沥镇沥东社区打假警示区域的通知》(佛打假办〔201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佛山市各区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佛府办〔2006〕121号)要求,按照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打扶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深入组织开展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构建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区打假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广东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各区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佛府办〔2006〕121号)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2012年11月15日前整治完毕,并通过市打假办的验收,促使大沥镇沥东社区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根本好转,进一步推进我区三打两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打击制售假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的大沥镇沥东社区出租屋、仓库以及集约经营场所巡查、管理制度,大沥镇和沥东社区、村民小组逐级签订打假工作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二)对企业和消费者普遍反映某类商品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反复举报投诉制假售假问题,经查证属实有效整治率100%。

(三)制假售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无涉及面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大案要案。

(四)一年内被省级打假执法部门主办及其交办的制假售假案件累计8宗以下。

(五)一年内发生阻碍执法现象2次以下。

(六)无因制假售假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或被中央、省级主要媒体披露造成较大的经济社会影响的现象。

(七)进一步加强对大沥镇沥东社区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监管,对制假售假或质量问题突出的商品、市场、区域以及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生产领域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60%以上,流通领域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60%以上。

三、时间要求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15日8月31日

(二)深入整治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10月31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7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区打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大沥镇沥东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具体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晓佳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彭健良、区质监局局长伍华南、区工商局局长朱广祥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大沥镇政府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区委宣传部各1名分管领导组成。

区打假办负责协调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对大沥镇沥东社区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情况汇报,受理群众投诉和组织协调验收。大沥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并结合本辖区的实际,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重点,集中整治

大沥镇沥东社区由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比较严重,售假行为比较公开,大发市场、日发市场、芦村新铺和周边沥东范围仓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酒类等情况比较突出,被市打假办列为市打假警示区域

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分析、研究大沥镇沥东社区被确定为我市打假警示区域的深层次原因,按照《广东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各区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佛府办〔2006〕121号)要求,把大沥镇沥东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今年打假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大沥镇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职能,积极联系和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沥镇沥东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大沥镇沥东社区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对出租屋及市场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区工商局要以大发市场、日发市场、芦村新铺和周边沥东范围仓储、销售食品、酒类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对大沥镇沥东管理区市场的巡查、监督力度,加大对该区域流通领域食品抽检力度。同时严厉查处《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中规定的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环节,遏制假冒伪劣商品流通。

区质监局要加大对沥东社区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堵塞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要加大对大沥镇沥东社区药品市场的巡查、监督和抽检力度,重点查处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的问题,依法取缔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窝点。

区烟草专卖局要加强对卷烟经营行为的监管,坚决杜绝公开摆卖假、私烟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物流场站、租赁厂房、出租屋、城郊家禽养殖场等场所的监控,加大对假烟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打击力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大发市场、日发市场、芦村新铺和周边沥东范围仓储、销售酒类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对大沥镇沥东管理区的监管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沥东社区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大沥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沥东社区制售假窝点的整治、清理行动。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侦办制售假刑事案件力度,积极配合大沥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对暴力抗法者依法进行处理,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主动对制假售假问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时立案侦查,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提交司法机关起诉

(三)落实责任,健全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假工作层级负责制,大沥镇要和沥东社区、村民小组签订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责任书,并把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纳入单位责任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本次专项整治打假工作中不作为、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熟视无睹、查处不力或有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打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予以惩处。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由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牵头,建立大沥镇,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执法体系,实行综合整治。各单位要按照整治要求落实具体工作,确定负责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加强联动,制定相应措施,防止制假售假活动向周边扩散、转移,避免此止彼起。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等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制假售假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同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积极发动广大市民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氛围。

(五)建立整治工作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大沥镇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12年8月22日前报区打假办。明确信息报送部门,指定专人报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畅通。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制度,重大案件要实时报告,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书面报告区打假办联系人:刘诗诗,联系电话:81212365 , Email:nhdjb@21cn.com。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不断推动和完善大沥镇沥东社区专项整治工作的进程。

 

 

 

 

 

 

 

主题词:经济管理  假冒伪劣△  方案  通知

抄送:市质监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816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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