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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1110165435174745088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10-22          文号:   南府办〔2012〕206号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206号)
  主题词:             公报期号:   第19期 

 

南府办〔2012〕20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社会信用体建设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刘剑鸣,联系电话:86332429)。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22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区“三打两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信用南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围绕打造“信用南海”,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到2016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信用法规制度较为完善,公共征信系统运行良好,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有序,诚信文化普及繁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政府的公信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诚信水平、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南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制定、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加快建设公共征信系统,建立健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进行规划,明确思路和目标。根据总体规划,加快搭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和逐步完善。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发扬南海精神,选择有较好基础、独特优势的重点项目率先突破,带动一般,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结合我区实际,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壮大,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4条块结合、共建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通过成员共建共享方式,共同打造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统一对外的发布查询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

5有序开放、确保安全。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利用先进可靠的信息技术,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并注意容灾备份,确保信用信息安全无患。

二、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加快构建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法规制度为保障、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为主体、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重点推进以下6项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积极配合佛山市政府加快制完善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

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实行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企业、重点涉信人群、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服务、个人守信自律。

(三)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开通“信用南海网”,建设覆盖全区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行业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实现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联奖联惩。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强化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

推动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有效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加快培育引进和规范发展一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全面监管,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和统一联网受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制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严格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推进“三中心一平台”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践诺机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升各级政府公信力。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加强诚信宣传,褒扬诚实守信先进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新时期广东精神、佛山人精神和南海精神。推进多层次的诚信教育培训,加强专业信用教育和应用研究,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

组长:李晓佳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麦绍强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科技)、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金融办、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审计)、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统计)、经济促进局(经贸、科技)、农林渔业局(农业、城乡统筹)、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教育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交通、城管)、财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计生)、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水务规划、国土)、安全生产监局、市场监局、公资办、档案局、工商联、公安分局、办、法制办、金融办、保密局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等部门各派1位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按照“两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统筹协调小组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制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汇总报送工作信息,起草会议材料,以及组织监督检查等工作人员从统筹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实行集中脱产办公。

(二)成立工作任务专责小组

根据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在统筹协调小组下设综合规划、信用法制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事业单位信用建设、社会组织信用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建设、政务诚信建设、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信用信息化建设等11个专责小组,合力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细化职责任务,推进相关工作。

1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编制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负责)

(2)争取上级支持,在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负责)

(3)组织开展试点,提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其创新的政策建议。(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负责)

2信用法制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积极配合佛山市政府制订出台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的政策性文件,强调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区经济促进局科技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区法制办负责)

(3)研究出台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明确对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负责)

3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企业的信用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建立完善各自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区经济促进局经贸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鼓励和扶持诚实守信企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警示制度,表彰诚实守信企业,依法披露失信企业“黑名单”,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区工商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积极配合佛山市政府组织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资金扶持、政府采购等领域,依法依规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完善电子信用档案,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突出问题。(区经济促进局经贸、金融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4)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推动行业内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负责)

(5)推动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推行企业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企业守信自律。(区经济促进局经贸负责)

4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个人的信用信息,着重加强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导游、医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等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完善各自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个人信用信息。(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在从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人员录用等重点领域,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学历造假、学术不端、虚报冒领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针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导游、医务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等重点涉信人群,推行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个人守信自律。(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4)积极配合佛山市组织推动农村居民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补贴补助、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农村居民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完善电子信用档案,规范农村居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动解决农村居民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5)组织推动流动人口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居民管理、治安、社会保障、就业、房屋购买与租赁、纳税等领域,依法依规对流动人口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对守信者在入户、就业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优惠,对失信者予以必要的限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5事业单位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编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区编办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加大对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应用力度,在财政补贴、办理资质手续、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探索实行事业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区编办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鼓励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推行事业单位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事业单位守信自律。(区编办负责)

6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披露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负责)

7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明确系统的整体框架、建设内容、建设步骤以及信用信息的整合方式等。(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负责)

(2)根据系统建设方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现有党政外网上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建设“信用南海网”,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区经济促进局科技负责)

(3)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配合佛山市政府加快整合工商、税务、质监、海关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安、人社、计生、税务等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编办、财政、税务、业务主管部门等掌握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民政、业务主管部门等掌握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建设并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科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公共数据库、“信用南海网”等进行技术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区经济促进局科技负责)

(5)指导各镇(街道)加强对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应用,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推动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市平台联通。(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科技按职责分工负责)

8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围绕扩大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保障房分配、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和培育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业发展;鼓励个人进行信用消费。(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负责)

(2)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区金融办负责)

(3)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信用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区金融办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配合)

9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区委办区府办负责)

(2)制订出台政府部门征信管理和考核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征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中的职责,以及按时报送信用信息、示范应用信用信息的责任。(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负责)

(3)推进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区监管监督中心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有效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市场经济秩序。(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负责)

(4)加大区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分别负责)

(5)推进完善“三中心一平台”建设,用网络信息化倒逼政府行政流程再造,推动政府部门实施服务承诺制度,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建立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不断完善区监管监督中心建设,加强对承诺兑现的监督考核,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发挥人大、政协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负责)

(6)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风险评估及预警、存量债务化解、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

(7)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区公务员道德水平,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逐步建立公务员诚信考评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品格操守,努力打造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区委组织部负责)

(8)推进基层政务诚信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对辖区内信用建设的领导责任,建立失信案例按地区划分的统计调查制度,对政府失信行为以及高发地区建立信用风险预警和警示惩戒制度。(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监察、区农林渔业局城乡统筹负责)

(9)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大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动“一个窗口许可”;启动权责一致后续监管机制的研究;推进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10)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政经分离,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灰灼教ê图寰貌莆窦喙芷教ńㄉ琛R哉鞯迹谡蛞患冻闪⑴┐寮遄什灰坠芾砘梗柚执萍己屯缂际酰夥盐┐寮遄什慕灰滋峁└髦址瘛#ㄇ┝钟嬉稻?城乡统筹负责)

10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信用工作和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诚信美德,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代广东精神、“敢为人先,崇文务实,通济和谐”的新时期佛山人精神和南海精神,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

(2)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诚信经营示范”、“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明码标价”等诚信创建活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经贸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舆论监督机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褒扬典型守信行为,披露曝光典型失信行为。(区委宣传部负责)

(4)加强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环节的诚信教育,培养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支持设立信用学科和开展信用研究、学术交流。(区教育局负责)

11信用信息化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科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积极配合佛山市政府组织开展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信用信息征集标准,统一信用代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区经济促进局科技负责)

(2)推动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各自的信用信息系统。(区经济促进局科技负责)

(3)为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区经济促进局科技负责)

(4)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效能监察,指导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网上办事工作。(区委办区府办负责)

各镇(街道)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相应的工作方案。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重点建设、全面推进、巩固提升的要求,力争在2016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具体工作安排分5个阶段推进: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8月)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前期调研工作,初步确定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研究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初)

成立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搭建工作推进组织机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牵头单位研究制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三)系统建设和试点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

开展信用法规制度调研,制我区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市的部署,在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政务诚信建设、诚信宣传教育、制信用奖惩机制等5个方面和信贷、纳税(地税)和产品质量3个行业,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其中,信贷行业由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牵头、纳税(地税)行业由区地税局牵头,产品质量行业由区质监局牵头,牵头单位要做好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1月至2015年底)

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订出台或修订完善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设覆盖全区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开通“信用南海网”,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全年)

进一步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充实提升、深化应用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扩大“信用南海网”对外信用信息服务范围,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成为我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统筹协调小组要做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推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与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根据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部署,研究制订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

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加强与“三打”工作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各专责小组之间、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及时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确保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1031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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