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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21210205224398209047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11-06          文号:   南府办〔2012〕216号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2〕216号)
  主题词:             公报期号:   第20期 


NHFG2012026

 

 

 
南府办〔2012〕21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

南海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6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金融服务

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实施我区“城市升级”行动计划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佛山市《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优化信贷投放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一)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加强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加大对关系我区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和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南海创投、南海高技投等公有资产的杠杆作用,鼓励各镇(街道)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专营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突出对“雄鹰计划”企业、“选种育苗”企业及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力争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三)鼓励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信贷资金保障,增强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服务能力,优先满足重点在建、续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发挥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地方投融资体系

(一)积极构建地方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协调解决南海农商行发展中的政策瓶颈,构建以南海农商行、国有银行及内外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为主体,私募创投、融资租赁、担保、村镇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地方投融资体系。努力将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打造成为珠三角重要的资本聚集区。

(二)鼓励设立科技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和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力争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及科技融资担保公司落户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鼓励以政府资金发起成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务市场。引进和培育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金融教育及培训等金融中介机构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引导提升对现代金融资源的运用能力。

三、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鼓励金融机构下放权限。鉴于我区经济规模较大,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争取升格或实现扁平化管理,争取更多贷款审批权限及业务创新试点,对于机构升格及资金投放增长突出、金融创新效果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研发力度,开发适合各类实体经济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在中小微企业领域广泛推广产业链贷款、小贷银保贷款、小额小微贷、联保联贷等信贷品种,并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落实已推出的小企业信贷品种,使对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能有较快增长。

(三)创新贷款抵押模式。大力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抵押模式,积极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同时,完善企业产权抵押登记制度,推出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等业务,帮助解决企业融资抵押登记难题。

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企业提质转型

(一)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加大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将资金流向上市后备企业,力增2012年上市企业35家,确保58家企业向境内外证券监管部门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并积极争取 “新三板”试点机会

(二)积极推动企业发行债券。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区域债券发行平台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引导和扶持优秀中小企业发行区域集优债集合债权信托基金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积极争取中小微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机会。

(三)引导中小微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加强对南海企业家培训,推动企业家主动“洗脑”,引导中小微企业健全现代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使之更符合银行信贷审核标准。

(四)引导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租赁融资等直接融资的比例。

五、强化政府资金引导,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一)用足用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相关扶持政策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至2亿元,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使用形式。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根据《南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2008〕225号)规定专项资金担保贷款损失风险的30%由专项资金承担,其余的70%由合作担保机构承担利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建立针对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二)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扶持力度。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参照对担保公司补贴的办法,对企业通过本地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生产设备的给予融资金额1%的补贴,每年由区金融办根据实际编报部门预算。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

(三)探索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专项资金,为中小微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免抵押和免保证金贷款提供担保,由银行机构发放贷款,借款人购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并按期还本付息。政府对借款人支付的保费予以50%的补贴,并根据《南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2008〕225号)规定对保险机构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可能产生风险的30%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承担,剩下70%风险由合作金融机构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

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夯实实体经济发展的稳定基础

(一)加快征信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快征信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工商、税务、法院、海关等主要信用载体和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库,解决各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培育和拓展信贷评级市场。规范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市场行业管理,加强行业制度建设,提升企业资产评估报告的公信力,便利企业通过资产抵押融资。

(三)搭建融资平台的长效机制。鼓励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产业园区融资服务中心,在产业园区开展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的专题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设置针对不同产业园区的个性化融资服务产品。加强金融产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广泛对接,建设南海金融服务平台,建立重点企业和项目信息发布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及时跟踪服务。

(四)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评奖机制。出台《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金融机构服务经济发展评比奖励办法》,设立金融机构支持本地产业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扶持的各种奖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进行激励。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118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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