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30110093955155128647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2-12-13 | 文号: | 南府〔2012〕296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广东新光源产业基地核心区(二期)等项目为都市型产业载体的通知(南府〔2012〕296号)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21期 |
南府〔2012〕296号
产业基地核心区(二期)等项目为
都市型产业载体的通知
罗村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决定认定广东新光源产业基地核心区(二期)(项目用地红线图系列号:GD0209000696,其载体建筑100%出租)、南信大厦(项目用地土地证号:佛府南国用〔2012〕第0200254号,项目用地地号:0209151243,其中载体建筑出售70%、出租30%)为我区都市型产业载体项目。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3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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