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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30606142903892525753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5-27          文号:   南府〔2013〕186号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东风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2013〕186号)
  主题词:             公报期号:   第26期 


 

 

南府〔201318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

南海区东风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狮山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东风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3527

 

 

佛山市南海区东风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水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佛山市南海区各级三防责任制》(2012年版)、《佛山市南海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风水库影响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暴雨、台风、洪水的防御,以及由洪水、人为故意破坏或其他活动引发的极可能导致水库垮坝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在省防总、市三防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抗旱保民生的现代化水平,千方百计确保防洪安全,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在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以下简称“前抗指”)负总责的前提下,狮山镇三防指挥所应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所需的一切工作。如发现重大险情,“前抗指”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解决,并保持与区三防总指挥部的联系。

(3)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6)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作出规划,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逐年实施加固、改造,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7)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用好水资源又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东风水库是我区唯一的中型水库,根据省、市三防的有关规定,东风水库要成立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并于每年汛前要调整充实,汛期恢复办公。

东风水库的三防指挥机构,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各级三防责任制》的分级管理规定,主要由受益的狮山镇三防指挥所负责落实,并由区派出12名领导分工负责,加强指挥。

2.1 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

“前抗指”负责领导、组织东风水库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东风水库管理所,办公室24小时值守电话为85887331。

前抗指”指挥:由区派往东风水库的防汛分工行政责任人及狮山镇的防汛分工行政责任人担任。主要任务是指挥东风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根据气象、水库管理所提供的雨情、水情和水库大坝的态势,决定调集人力、物力进行全力抢险,必要时作出非常措施的决定。

前抗指”下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其组成和主要任务是:

(1)“前抗指”办公室:主任单位为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副主任单位为东风水库管理所。主要任务是:承办东风水库防汛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的防汛工作。

(2)综合组:组长单位为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综合办。主要任务是:起草“前抗指”领导有关讲话报告,整理有关领导的会议讲话记录,起草上报省防总、市三防指挥部、区委、区政府和区三防总指挥部的重要报告。

(3)宣传组:组长单位为狮山镇宣传文体办东区工作站。主要任务是:负责汛情、灾情、险情和防台抢险救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并对新闻通稿进行审核。做好汛情、灾情、险情和防台抢险救灾方面防御知识的公众宣传,增强全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4)通信组:组长单位为松岗电信分局,副组长单位为官窑电信分局。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政务网相关单位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前抗指”等重要部门的信息网络和通信畅通。当通信设施遭到破坏而造成较大面积通信阻断时,应及时使用机动应急通信系统,作为公众通信网的延伸和补充手段。

(5)机动抢险组:组长单位为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综合办。主要任务是:组织调动预备役民兵,在出现险情时能迅速出动。

(6)公安保卫组:组长单位为狮山镇派出所。主要任务是:负责防汛应急工作治安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等保障工作。

(7)交通运输组:组长单位为狮山镇交管所。主要任务是:负责防汛应急工作所需车辆调度(包括临时征用),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等保障工作。

(8)卫生组:组长单位为狮山镇计卫局。主要任务是:负责防汛抗洪抢险前线、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必要时,在水库堤坝上设置抗洪抢险队伍医疗救护点;建立前方医疗救护点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络措施。

(9)供电组:组长单位为狮山镇供电所。主要任务是:保障“前抗指”和东风水库抗洪抢险所需的电力供应,解决抢险现场和危险堤坝临时增加的照明、用电;在抗洪前线组成一支供电抢修队伍,以保证及时排除供电故障。

(10)工程技术组:组长单位为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副组长单位为狮山水务管理所、东风水库管理所。主要任务是:负责分析气象、雨情、水情和堤防工程态势,及时预报水库的进库流量、洪峰水位和出现时间,向“前抗指”办公室报告。负责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发生重大险情及时制订抢险方案,并迅速上报区三防总指挥部;负责所辖水库堤坝巡逻、防守、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监督实施抢险方案。

2.2 狮山镇三防指挥所

狮山镇人民政府设立狮山镇三防指挥所,负责组建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前线抗洪指挥分部,调动各抢险队伍进行全力抢险。

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综合办负责调集备用2—3辆专用车辆,统一调度,为指挥所人员及技术人员提供交通保障。

2.3 村(居)委员会三防工作组

各村(居)委员会设立三防工作组,负责组建巡逻、运输、打桩、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执行区三防总指挥部及“前抗指”的命令,落实组织安排责任地段的各项抗洪抢险工作。

3 防御洪水措施

东风水库防御洪水措施以水库水位为实施依据。水库汛期防限水位为16.47米,水位超16.47米时开始自由溢流。当气象部门预测有特大暴雨时,开启主、副坝泄洪闸提前放水,降低水库水位,腾出一定的库容,确保大坝安全。

(1)当水库水位达防限水位(正常水位)16.47米时,水库管理人员上堤巡逻,并将雨情、水情及时向区三防总指挥部及有关防汛责任人汇报。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的监测,按照有管辖权的三防指挥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机构报告工程运行状况。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告省防总。

(2)当水库水位达设计水位17.42米时,“前抗指”指挥成员上堤,各职能部门、抢险队伍做好各项抢险准备。

(3)当水库水位达校核水位17.87米时,“前抗指”主要领导上堤,狮山镇卫生、交通、公安、交警部门派出人员上堤。预备役、民兵、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4)当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时,东风水库管理所应按水库防洪预案及时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迅速处置险情,并向区防总和同级三防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险情情况、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后续工作的开展以及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5)当主坝或副坝出险时,组织群众转移。主坝出险时需转移的有:万石村委会的万石、元岗村,联表社区居委会的东村、西村、刘村、坎头、田心、群北村,显子岗村委会的显东、显西、新东、大坑村,龙头村委会的龙头、西雅、新联村,石碣社区居委会的亲仁、亲义、磷星、磷玉、西元、安怀、新企、旧企村,山南社区居委会的荷溪、上东、上西村。耙泥坑副坝出险时需转移的有:吴屋村委会。石岭坑副坝出险时需转移的有:永安村委会的沥紫水、古岗、亨美、谭南、谭北、益南、益北村。

4 安全转移方案的实施

当东风水库主坝或副坝出现紧急情况时,“前抗指”发出安全转移紧急指令,狮山镇三防指挥所、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前线抗洪指挥分部应立即指挥出险地区群众,按事先制定的预案做好人员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工作,特别是低洼地区水浸居民的转移工作,要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群众,卫生组及公安保卫组严格认真做好防疫工作和治安管理,防止不法事件发生,尽一切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安全转移预案包括转移信号发布、路线、地点和生活安排等内容,按分级管理原则,由东风水库管理所负责编制,由狮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如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东风水库管理所要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完善和修订,并报区三防总指挥部备案。

狮山镇三防指挥所、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要加强与狮山镇应急办的沟通联系,当东风水库主坝或副坝出现紧急情况需要迅速转移周边群众时,要及时通知狮山镇应急办,利用南海区防空警报语音播报狮山分控中心,迅速启用人防防空警报语音播报系统,发布防灾警报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实现扁平化管理和精确性发布,使周边群众及时得到安全转移。

5 有关“预案”实施的具体事项

(1)当东风水库水位达防限水位(正常水位)16.47米时,根据预报未来几天降雨仍未结束,预计水位可能涨达或水库水位达17.42米时, “前抗指”指挥成员立即到岗就位,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

(2)抗洪抢险时,由区三防总指挥部统一调拨的粮油、物资必须遵守“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提取时一律凭盖有单位印章,并有经办人、领取人签名的《粮油、物资分配通知单》提取。在紧急状态下可先提取,事后及时补办手续,补办手续需在宣布抗洪任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办理完毕。

(3)当本区范围内防汛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时,区三防总指挥部和狮山镇三防指挥所发放的“黄色小旗”或区三防总指挥部印发的“南海区防洪抢险车辆临时通行证”启封使用,对持有该“黄色小旗”或“通行证”的抗洪抢险车辆,交警、公路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给予优先通行。

(4)每年3月上旬前,各有关部门必须按预案要求,将本年度的人员安排、通讯联络方式、任务落实情况和本部门的相关预案,报告狮山镇三防指挥所,以便汇总上报区三防总指挥部,为抗洪抢险做好准备工作。

(5)东风水库管理所必按省防总的要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并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签定工程防洪安全责任书,每年汛前狮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前抗指”有关组成人员,并报区三防总指挥部。

(6)每年汛前,东风水库管理所须根据国家、省、市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按区三防总指挥部的要求,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的落实工作。

(7)换届或人员调整时,应及时补充该岗位的人员,以保证“前抗指”的正常运作,落实防洪责任。在未补充落实前,以接任同一岗位的领导作为第一顺序责任人。

(8)防汛期间,“前抗指”的领导成员、负责东风水库防汛抗洪抢险任务的各村委会领导原则上不能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向狮山镇负责东风水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请假。

(9)本预案由南海区三防总指挥部负责解释。

(10)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南海区东风水库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2010〕9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机构图

2. 南海区东风水库防守地段划分表

        3. 南海区东风水库出现不同洪水时上堤人数一览表

        4. 南海区东风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5. 南海区东风水库防汛抢险应急处理流程图       

 

附件1

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机构图

 

                                              

 

 

 

 

                                      

办公室

                                             

 

 

 

                            

 

 

 

 

 

 

 

 

 

 

 

 

 

 

 

 

 

综合组

 

 

 

 

 

 

 

 

 

 

 

 

 

 

 

 

 

 

 

宣传组

 

 

 

 

 

 

 

 

 

 

 

 

 

 

 

 

 

 

 

通信组

 

 

 

 

 

 

 

 

 

 

 

 

 

 

 

 

 

 

 

机动抢险组

 

 

 

 

 

 

前抗指

 

 

 

 

 

 

 

 

工作组

 

 

公安保卫组

 

 

 

 

 

 

 

 

 

 

 

 

 

 

 

 

 

 

交通运输组

 

 

 

 

 

 

 

 

 

 

 

 

 

 

 

 

 

 

 

卫生组

 

 

 

 

 

 

 

 

 

 

 

 

 

 

 

 

 

 

 

 

 

 

供电组

 

 

 

 

 

 

 

 

 

 

 

 

 

 

 

 

 

 

 

 

 

 

工程技术组

 

 

 

 

 

 

 

 

 

 

 

 

 

 

 

 

 

 

东风水库管理所

 

 

 

 

 

 

 

 

 

 

 

 

 

 

 

狮山镇三防指挥所

 

 

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前线抗洪指挥分部

 

 

 

 

巡逻、运输、打桩、抢险队

 

 

 

 

 

 

 

 

 

附件2

南海区东风水库防守地段划分表

上堤

单位

防守地段

(按起止桩号划分)

备   注

狮山镇

主坝

由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龙头、显子岗两个村民委员会上堤防守

耙泥坑副坝

由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吴屋村民委员会上堤防守

石岭坑副坝

由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永安村民委员会上堤防守

 

 

 

附件3

南海区东风水库出现不同洪水时上堤人数一览表

                                    单位:人

单   位

防限水位时

16.47米)

设计水位时

17.42米)

校核水位时

17.87米)

总 计

6

180

310

龙头村委会

 

30

50

显子岗村委会

 

30

50

吴屋村委会

 

80

150

永安村委会

 

30

50

水库管理所

6

10

10

军警上堤人数视洪水情况另定。

 

 

附件4

南海区东风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预案

  为确保东风水库主、副坝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防汛安全管理。在水库运行过程中,当出现如大坝严重渗流、管涌、输水涵洞严重漏水或下沉塌落等紧急情况时,保障有条不紊地组织群众做好安全转移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东风水库主坝坝顶长470米,最大坝高13米,位于库区南部,紧邻万石村委会,出险时主要危及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6个村(居)委会,约13000人。包括万石村委会的万石、元岗村,联表社区居委会的东村、西村、刘村、坎头、田心、群北村,显子岗村委会的显东、显西、新东、新星、大坑村,龙头村委会的龙头、西鸦、新联村,石碣社区居委会的亲仁、亲义、磷星、磷玉、西元、安怀、新企、旧企村,山南社区居委会的荷溪、上东、上西村。

东风水库耙泥坑副坝坝顶长170米,最大坝高10米,位于库区西北部,紧邻吴屋村委会,出险时主要危及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吴屋村委会的吴屋村,约1300人。

东风水库石岭坑副坝坝顶长50米,最大坝高6米,位于库区东北部,出险时主要危及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永安村委会,约4200人,包括沥紫水、古岗、亨美、谭南、谭北、益南、益北村。

  二、防洪排涝能力

  东风水库的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主、副坝坝顶宽为4米,高程为20米(珠基),各坝均有一个放水涵洞,分别为0.8×1.5米、0.8×1.6米、1×1.5米,泄排洪水设计流量为21立方米/秒。溢洪道建于水库主坝,属开敞式宽顶堰,分高、低两级,高程为16.47米和15.50米,最大泄洪量为90立方米/秒。

  三、安全转移方案

  (一)组织领导

  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负责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的组织领导。当东风水库主坝或副坝出现万分紧急情况时,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发出安全转移紧急指令,狮山镇三防指挥所及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前线抗洪指挥分部,分别负责指挥辖区内出险下游地区群众的转移工作,并按“安全转移示意图”的转移路线,做好人员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由村委会成立的安全转移指挥组,下设安全警戒小组、安全转移小组、生活安置小组、卫生防疫小组,各小组明确落实责任及任务,并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群众。另外,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负责调动冲锋舟等救生船只做好抢救准备。

  (二)组织转移

  主坝出险时由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万石村委会、联表社区居委会、显子岗村委会、龙头村委会、石碣社区居委会、山南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转移;耙泥坑副坝出险时,由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吴屋村委会负责组织转移;石岭坑副坝出险时,由狮山镇东区社会管理处永安村委会负责组织转移。各村(居)委会的干部分工负责指挥,各自然村的村长组织人力负责通知和落实本村的人员按“安全转移路线示意图”指示的转移路线,撤离到就近的临时庇护场所,紧急情况下,也可以暂时转移到就近的坚固建筑物上。狮山镇须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落实转移时的车辆,尤其是要做好村中的老、弱、病、残的群众转移工作。在转移过程中需增援的,要立即向邻近地方政府求援,同时向区三防总指挥部报告。

  (三)转移原则

  群众在抢险救灾人员的指挥带领下,就近向高处转移,听从抢险救灾人员指挥,先人后物,对个别不愿转移的群众,抢险救灾人员有权强制命令转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

  (四)预警与通信

  当接到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发出的安全转移紧急指令后,狮山镇三防指挥所要立即通知狮山镇应急办及下游受影响的各村(居)委会。狮山镇应急办迅速启用人防防空警报语音播报系统,反复播报防灾警报信息。同时各村(居)委会立即用鸣锣的方式发出警报,并按分工有组织地分组挨户通知,使每家每户在家人员都能及时得到警报信息,特别是年长和孤寡老人。

  当险情预警信号发布时,要做好一切转移准备;当危险险情信号发布时,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转移。

  鸣铜锣警报信号发布:

  1.险情预警信号,每间隔10秒鸣铜锣1声;

  2.危险险情信号,每间隔5秒鸣铜锣3声;

  3.险情解除信号,每间隔10秒鸣铜锣2声。

  人防防空警报语音播报的发布及解除方式,由狮山镇三防指挥所联合狮山镇应急办提前制定,狮山镇三防指挥所负责通知各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负责告知每一位村民,做到家喻户晓。

  (五)生活安置

  需转移撤离的人员按“安全转移路线示意图”的转移路线撤离到就近的临时庇护场所,各自然村的村长应迅速清点人数和负责受灾人员安置,安排好吃、住、医疗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物资供给,并上报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

  (六)安全保卫

  狮山镇派出所负责做好撤离后和安置点的社会治安、财产保护,制定和落实巡逻、警戒等安全保卫的方案。

  (七)卫生防疫

  狮山镇卫生部门负责撤离后和安置点的卫生防疫等工作。

  (八)险情解除

  当水库险情排除后,由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发布险情警报解除信息,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村民有序地回迁,狮山镇负责做好一切善后工作。

  四、附则

  本预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南海区东风水库前线抗洪指挥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7—85887331)。

 

附件5

南海区东风水库防汛抢险应急处理流程图

日常巡查

信息反馈

实时上报抢险信息

 

维护通信畅通

 

疾病防控及医疗救护

治安管理及安全保卫

维持现场交通

保障抢险供电

 

预备役民兵参与现场抢险

 

制定抢险方案

 

解除警戒

信息收集联络、上报

抢险物资到位

实施人员转移

前抗指成员到位

现场清理

 

实施人员回迁

 

管理单位实施应急修复

险情分析

发现险情

转移判断

启动预案

应急抢险

险情解除

非重大险情事故

总结评估

善后处置

重大险情事故

按规定向媒体公众发布信息

 

 

 

 

 

 

应急抢险人员进行抢险

洗脑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5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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