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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31010162824946326884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10-10          文号:   南府办〔2013〕180号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南海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公报期号:   第30期 
 
南府办〔2013〕180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南海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村社会管理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南海区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食安办反映(联系电话:86223595)。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佛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南海区工作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途径,全面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佛山市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方案(2013—2015年)》(佛府办函〔2013〕1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以“突出重点,抓好难点、提升亮点”为工作思路,将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市和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创文”以及“两建”工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全力做好建设工作,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服务民生。群众的需求是政府工作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要把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作为政府造福百姓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解决好群众最迫切的诉求,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高。
      2.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南海特色。立足南海实际,利用现有优势,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对原有亮点进行巩固提升,同时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挖掘新的思路和做法,积极探索符合南海实际的工作模式。
      3.坚持优化融合,提升工作效能。将示范建设和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创文”工作以及食品“两建”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互为促进、互为支撑,夯实建设基础。
      4.坚持项目引领,打造示范工程。以建设示范重点项目为核心,围绕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5.坚持部门联动,鼓励全民参与。示范市建设工作要坚持全区“一盘棋”,加大建设工作的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政府宣传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力争基本建成全程覆盖、责任明晰、机制完善、协同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监管模式从突击式整治向常态化有效监管转变,从分段监管为主向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的系统监管转变,从传统监管手段向创新型监管方式转变),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参与、消费者监督”四位一体、协同共治的综合治理格局,努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具体达到8个目标:
      (一)全区食品(不含快检)抽检数量要达到每千人4批次的标准。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食用农产品和加工食品评价性抽检内在合格率要稳定在95%以上。建设期内无发生Ⅲ级(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认知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基本建立区、镇(街道)二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网络,建立联合(综合)执法机制,充分整合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镇(街道)一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基本完成。
      (三)区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对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考核内容,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者和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实现电子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监管覆盖率达到95%。
      (五)严格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将小作坊、小摊贩纳入规范管理,中心城区基本消除无证经营行为。
      (六)餐饮服务行业的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8%,建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全区中型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全面推广“阳光厨房”。建成5个以上小作坊集中加工点。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达到100%。生猪“定点供应、场厂挂钩”的比例达到90%以上,生鲜肉品实现统一配送。
     (七)基本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区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与市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横向联系网络,构成完整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八)全区建成300家以上食品安全示范点(店),建设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全区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比例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节管理,实现全链条、常态化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重点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治理和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结合“菜篮子”基地建设,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养殖小区及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认证,扩大优质产品生产规模,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深化水产品养殖领域监管,推进淡水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加大对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扩大生猪“定点供应、场厂挂钩”的覆盖率。在2013年12月前实现和“佛山市牲畜交易屠宰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在食品生产环节全面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对食品企业实施分级动态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优化、强化“一票通”系统应用工作。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大型酒楼和集体食堂、配餐中心等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严格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推进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电子监管和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应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等“三小”场所纳入有效监管。[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3.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排查和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力度,组织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经营单位。[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和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4.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要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区公安机关要成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牵头)
    (二)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强化监管责任
      5.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区、镇(街道)二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得到落实。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各镇(街道)和各监管部门要充实和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探索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模式。镇(街道)一级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所),社区、村居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增加一线执法队伍快速检测及调查取证等装备的配置,切实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培训,提高现场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区食安办牵头)
      6.整合食品安全检验资源。进一步整合部门抽检计划,统筹调配检验资源,逐步推进全区各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经费、信息“三整合”,建立食品安全检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全区统一的食品检测中心。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支撑体系,逐步推进区、镇(街道)二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升级改造,鼓励镇(街道)开展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加强企业自检能力建设,鼓励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部分食品检验工作。(区食安办牵头)
      7.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制定实施我区风险监测方案,加强与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的对接,逐步增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网点,扩大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和样本量,实现全地域全过程覆盖。依托现有监测资源,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测技术服务,整合各部门监测数据,全面分析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强化风险预警。[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卫生)牵头]
      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区级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切实做好人员和物资保障,提高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治能力。完善事故(事件)信息报送体系,规范重大信息统一发布程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消除公众疑虑。(区委宣传部和区食安办负责)
      (三)加强示范引领,促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
      9.科学规划食品行业发展。加强政府规划引领,制定食品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企业。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培育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鼓励企业合理扩大生产规模,开拓新的市场增长点。规范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开展创新食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实施名优食品品牌战略,培育和扶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加大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的推广探索力度,通过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努力构建有效的品牌推广机制,力争通过品牌战略提高本地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和区工商局负责]
      10.积极推动食品生产经营集约化。制定和实施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政策,加速食品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推行农产品规模经营,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力度,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推行统一的育苗选种、防病防害、收获储存等生产操作规程,引导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向标准化、安全化的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产品质量安全。推进食品集中加工点建设,出台有关促进和规范食品集中加工建设的配套政策,对进场经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结合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餐饮服务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建设“美食城”、“美食街”等集中经营场所,引导分散的小餐饮集中入场经营,改善经营环境。[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质监局负责]
      11.实施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坚持规范化管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模式。探索餐厨废弃物市场化运作机制,制定和实施产业促进政策,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牵头]
      (四)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12.加快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快速便捷、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依托现有网络平台,配合佛山市将各监管部门的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监管对象基础信息、检测数据分析、企业信用档案等纳入到“佛山食品安全网”,形成一个信息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数据库,实现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网上远程巡查和零距离监管。(区食安办牵头)
      13.配合佛山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溯源体系。综合运用电子标签、条形码、视频监控、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整合各环节信息资源,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全程衔接。探索建立电子支付平台与溯源管理系统相结合的模式,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为契机,支持信息化系统和检测系统建设,配合佛山市加快“广佛通”支付终端和智慧“菜篮子”的试点推广工作,着力实现食品来源去向可查可溯。[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食安办负责]
      14.强化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制度,通过搭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检索平台,及时收集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舆情动态,积极主动采取应对措施。畅通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渠道,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围绕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政策措施等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公布食品抽检的检测结果,发布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区食安办牵头)
      (五)加快行业诚信责任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5.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行信用分类、按类监管,着力打造南海食品行业信誉品牌。实施“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加大对诚信缺失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治理力度。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配合佛山市逐步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与工商登记、税务管理、金融服务等的融合对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试点工作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作用,全面推进食品诚信体系的建设。[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食安办负责]
      1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诚信经营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企业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相关利益部门的连带责任。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制度,严格落实不安全食品下架退市、召回制度,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和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六)加强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17.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气氛。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宣传格局。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并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依托现代传媒手段,统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介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动态、进展和成效,树立各种守法经营的典型,全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和区食安办负责)
      18.强化社会监督和社会参与。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按照“该奖必奖,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举报奖励的程序,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实现群防群治。加强政校合作,继续深化与佛山科技学院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高校在宣传教育、专家咨询、技能培训和政策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培训、行业评比、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等活动,推动行业组织参与制定行业准入标准。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提前介入核查有关线索。(区委宣传部和区食安办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在生产环节全面推广“HACCP”风险防控体系,分解企业的生产加工流程以及存在的风险点,指导企业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区质监局负责)
      (二)肉品统一配送体系建设。推行肉品冷链统一配送,引导和鼓励全区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升级,按照统一标准配备冷链运输车,发展冷链物流业,形成多元化运输和肉品冷链配送开放有序的产业格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阳光厨房”建设。根据不同特点建设“透明式”和“监控式”两种模式的“阳光厨房”,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让消费者随时监督制作过程,增强消费信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对全区78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重点建设21家样板市场,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区市场升改办牵头)
      (五)现代农业流通体系建设。创新食品流通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营销网络,发展农超对接和直营直供模式。配合佛山市大力推进智慧“菜篮子”试点项目,建立食品可溯源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平价、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区农林渔业局(农业)牵头]
      (六)食品安全示范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店)、示范村(社区)和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在建设205家食品安全示范点(店)的基础上,挑选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镇(街道)和村(社区)作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社区)的试点,形成点(店)、村(社区)、镇(街道)三个层面的基层示范体系。(区食安办牵头)
      (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并实现与市数据库的对接,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卫生)负责]
      (八)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围绕优势特色产品抓好现代水产基地化、标准化创建,积极开展“三品”认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执法监管,严把“准入和准出”关口。[区农林渔业局(农业)牵头]
     (九)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的统筹建设,重点建设牲畜交易屠宰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工商“一票通”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各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形成一条从源头到餐桌的完整的溯源链条。(区食安办牵头)
     (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平台建设。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抽检经费、检测信息“三整合”为突破口,逐步推进检验报告、数据电子化,实现实时调取、查询,实现食品检验信息共享。(区食安办牵头)
     (十一)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建设,使人员、编制和经费得到落实。健全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镇(街道)一级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所),社区、村居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增加一线执法队伍快速检测及调查取证等装备的配置,切实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培训,提高现场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区食安办牵头)
      (十二)深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奖惩制度。通过积分制度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设立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奖励项目,增强企业参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区食安办牵头)
      (十三)加强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逐步使食品生产加工上规模、上档次,从根本上解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散、乱、小”问题,重点解决烧腊、卤水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中央厨房、配餐中心等食品集中生产加工问题。(区食安办牵头)
      (十四)食品安全统一监管平台。将全区食品经营企业全部纳入该平台管理,各成员单位及时录入各部门日常监管信息,自动生成各类数据文件提交区食安办。(区食安办牵头)
      (十五)菜牛屠宰制建设。宣传及推进菜牛屠宰制建设,扶持企业实施菜牛屠宰制,对出厂牛肉产品实行100%水分检测,加强菜牛屠宰监管,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五、实施步骤
      计划用3年时间(2013—2015年)分五个阶段完成示范市建设工作。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1—7月)
       成立区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报备市食安办。区农业、质监、工商、市场监管、卫生、教育和宣传等部门根据本方案分别牵头制定种养、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和屠宰环节、风险监测、宣传教育的示范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建设阶段(2013年8月—2014年12月)
       区农业、质监、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分别对种养基地、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单位、餐饮单位和屠宰、酒类企业的示范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要确定创建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社区)的名单,并明确创建标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建设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5月)
      按照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要求,从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等方面对示范工作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加强薄弱环节,加快建章立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巩固取得的建设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6月)
     2015年4月底前,各单位将评审合格名单报区食安委审定,区食安办将通过审定的乡镇(街道)名单报市食安办申报“佛山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其他示范工作突出的单位申报“佛山市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先进单位”,同时,由区政府上报建设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区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市相应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重点项目的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示范市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派出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联络等工作。区工商局、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林渔业局(农业)等部门分别抽调1名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二)强化责任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监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厘清部分监管领域职责不清的问题,形成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经费作为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部门要保证食品安全经费专款专用。落实产业促进政策的配套资金,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政策加大对重点扶持行业、具有公益性质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确保产业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发动。按照形式多样、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进行广泛社会宣传。全区各行业、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对建设示范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各镇(街道)、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我区建设示范市的成就,提高城市知名度,进一步扩大示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佛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南海区重点工程分解表

 

附件

佛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南海区重点工程分解表

 

措施及内容

时间和目标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1.在食用油、大米、烧腊、饮料、调味品等五个行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试行推广“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风险防控体系,分解企业的生产加工流程以及存在风险点,指导企业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

1.2013年6月确定试点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

2.2013年7月制定工作方案;

3.2013年8月―2015年组织实施。

区质监局

1.2.在建成的镇(街道)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推行“HACCP”风险防控体系的探索,试点行业为烧腊传统食品加工行业。

2.肉品统一配送体系建设。

形成多元化运输和肉品冷链配送开放有序的产业格局,为我区备案的冷链达标配送专用车安装GPS定位及监控摄像头,建立监控系统,加强肉品统一配送过程中的监管。

2013年12月底完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阳光厨房”建设。

根据不同特点建设“透明式”和“监控式”两种模式的“阳光厨房”,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让消费者随时监督制作过程,增强消费信心。

2013年将全区15%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饮单位建成“阳光厨房”,其中区内所有中、小学校(300人及以上托幼机构)食堂及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力争全部建成“阳光厨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对全区78个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重点建设21家样板市场,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市场管理方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完善“行政机关规范和查处、市场开办者日常管理、场内经营者自律、消费者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是确保市场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1.2012年3月-2012年12月完成21家样板市场升改工作

2.2012年9月-2013年7月完成40家第二批农贸市场升改工作

3.2013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17家第三批农贸市场升改工作

区市场升改办

5.现代农业流通体系建设

创新食品流通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营销网络,发展农超对接和直营直供模式。配合佛山市大力推进智慧“菜篮子”试点项目,建立食品可溯源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平价、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农超对接和直营直供模式示范点(店),2013年底完成5家,2014年底完成5家。在2013年4月底,完成全区水产养殖户的追溯码登记编码工作,从2013年5月1日起,对需要进入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市场销售的养殖户,登记发放标识。

区农林渔业局(农业)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科技)

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

6.食品安全示范体系建设

6.1.各环节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点(店)创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建设205家食品安全示范点(店)。

6.1.1.种植养殖环节10家

2013年底完成5家,2014年底完成5家。

区农林渔业局(农业)

6.1.2.加工生产环节50家

2013年前完成25家,2014年完成25家。

区质监局

6.1.3.流通环节50家

2013年前完成25家,2014年完成25家。

区工商局

6.1.4.餐饮服务环节85家

2013年前完成40家,2014年完成45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2.开展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挑选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镇(街道)和村(社区)作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社区)的试点,形成点(店)、村、镇(街道)三个层面的基层示范体系。

6.2.1.保利水城酒吧街

2013年前完成3家,2014年完成。

桂城

6.2.2.工业区集体食堂

2013年前完成5家,2014年完成10家。

狮山

6.2.3.现代设施农业示范点

2013年完成2家,2014年完成2家。

九江

6.2.4.特色旅游美食街

2013年前完成5家,2014年完成。

西樵

6.2.5.重点单位集体食堂

2013年前完成3家,2014年完成10家。

丹灶

6.2.6.大排档小餐饮

2013年前完成5家,2014年完成20家。

大沥

6.2.7.蔬菜种植场

2013年前完成1家,2014年完成5家。

里水

6.2.8.农贸市场

2014年前完成1个。

罗村社会管理处

7.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7.1.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属下的技术服务机构根据《2013年佛山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手册》承担开展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将监测数据及时报送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市疾控中心整合各部门监测数据对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提供依据。

根据市统筹安排推进

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卫生)、区农林渔业局(农业)

区质监局、区工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2.根据《佛山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2013-2015年)》完善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根据市统筹安排推进

7.3.按照全市统筹安排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逐步扩大全区采样范围和监测品种数量。

根据市统筹安排推进

7.4.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互通制度,各监测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向市疾控中心报送监测数据、资料和部门分析报告。人员培训由市疾控中心统筹开展。

根据市统筹安排推进

8、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所有品种都实行标识管理。围绕优势特色产品抓好现代水产基地化、标准化创建,积极开展“三品”认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执法监管,严把“准入和准出”关口。

在2013年4月底,完成全区水产养殖户的追溯码登记编码工作,从2013年5月1日起,对需要进入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市场销售的养殖户,登记发放标识。到2015年底,实现有一定生产规模的所有品种都实行标识管理。

区农林渔业局(农业)

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

9.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建设

9.1.根据市工商局统一工作安排,加强工商“一票通”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强化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录入进货查验工作情况数据,确保系统中每季度增加进销货台账数据1万条,为全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提供帮助 

从2013年第3季度开始,系统中每季度增加进销货台账数据1万条

区食安办

区工商局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

技)配合

9.2.建设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科学化。

已投入使用。

区质监局

9.3.建设南海区牲畜屠宰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生猪进厂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建设。

2013年底前调研制定方案,2014年底完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4.结合许可审批、日常监管、量化管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佛山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亦称电子台账)推广力度,使区内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100%使用,其它餐饮服务单位力争达到30%使用。

2013年底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5.按照“一场(户)一个编码”的原则编发追溯码到养殖企业(户),完善牲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责任追溯制度,实施统一编码管理。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水产养殖户的追溯码登记编码工作和30%牲畜养殖户追溯码编码登记发放;2014年12月完成70%牲畜养殖户追溯码编码登记发放,2015年底完成全部编码,与上级管理平台对接。

区农林渔业局(农业)

10.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平台建设

10.1.进行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抽检经费、检测信息“三整合”的信息专业化研究,逐步推进检验报告、数据电子化,实现实时调取、查询,实现食品检验信息共享。

1.2013年8-11月,制定方案;

2.2013年12月-2014年6月,研发确定信息系统。

区食安办

各部门、各镇(街道)、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10.2.在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方案,确定信息系统。

11.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1.1.根据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区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建设使人员、编制经费得到落实

2014年底前。

区编委办、财政局

11.2.健全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

全体会议每年1-2次,专题会议适时召开,办公室会议每季度1-2次。

区食安办

11.3.完善镇(街)一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健全社区、村居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2014年底前完成。

各镇(街道)

11.4.增加一线执法队伍快速检测及调查取证等装备的配置,切实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培训,提高现场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2014年底前完成。

各部门、各镇(街道)

12.深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奖惩制度

12.1.通过积分制度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1.2013年12月前制定区级工作方案;

2.2014年3月制定各部门工作方案。

区食安办

各部门

12.2.修订《南海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简化领奖程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2013年底完成。

12.3.设立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奖励项目,增强企业参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2013年12月前制定工作方案。

区食安办

13.加强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

13.1.负责综合组织和协调、监控软件开发、标识标志设计制作和宣传工作。

2013年底前完成标识标志设计制作,2014年底完成监控软件开发。

区食安办

各镇(街道)

13.2.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没有取得合格标示或流通许可的食品进入餐饮服务企业。

1.2013年底前研究制定餐饮服务环节相关准入管理办法(措施);

2.2014年底前完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3.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1.2013年底前制定实施集中加工工作方案;

2.2014年底前完成。

区质监局

13.4.负责对进入加工中心的活禽集中屠宰进行检疫。

1.2013年底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2.2014年底前完成。

区农林渔业局(农业)

13.5.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及市场准入监管,严防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熟食商品上市经营。

1.2013年底前制定《南海区流通环节散装熟食商品市场清理整顿方案》;

2.2014年底前完成。

区工商局

13.6.加强对加工中心环保工作的指导,严厉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乱排乱放行为。

1.2013年底,完成加工中心环保工作指引的制定;

2.2014年底前完成。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13.7.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对抗拒、阻碍行政执法、以暴力或者威胁手段扰乱行政执法的行为依法进行防范和查处。

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

14.食品安全统一监管平台

将全区食品经营企业全部纳入该平台管理,各成员单位及时录入各部门日常监管信息,自动生成各类数据文件提交区食安办。

1.2013年12月前开展调研工作;

2.2014年6月前制定工作方案;

3.2014年12月完成初步系统建设。

区食安办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15.菜牛屠宰制建设

宣传及推进菜牛屠宰制建设,扶持企业实施菜牛屠宰制,对出厂牛肉产品实行100%水分检测,加强菜牛屠宰监管,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2013年8月1日起实施,逐步推广完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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