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40108152108314746087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4-01-12 | 文号: | 南府〔2013〕387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低保五保对象门诊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3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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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
低保五保对象门诊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村社会管理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低保五保对象门诊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民政)反映(联系电话:8633035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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