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重点污染源
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重点监控企业: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费用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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