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209091603908445287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8-02-10 | 文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立体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82期 |
主动公开 南府函〔2018〕8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推进立体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快推进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加城市的绿化量和绿视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今后五年我区将开展立体绿化推广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并重,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构建与大湾区经济时代相适应的城市生态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增加城市绿化量,美化城市环境,拓展市民休闲空间,鼓励和倡导具有实施条件的现有建筑物的立体绿化建设;新改扩建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三、实施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具有实施条件的建筑物的屋顶、墙面、阳台,人行天桥,立交桥,各主次干道沿街围墙、栏杆、高架桥柱和防撞护栏等分步实施立体绿化;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医院、学校等公有物业建筑应先行推广实施立体绿化。
四、实施内容
(一)屋顶绿化。可上人屋面、非坡屋顶建筑实施屋顶绿化。植物的选配宜用耐旱、耐癖、抗风性的植物以及非直根系的植物,少用强根系品种,以免破坏屋顶结构。
(二)墙面绿化。建筑墙体和居住区的围墙种植藤本攀爬植物、悬垂性植物进行绿化美化。
(三)棚架绿化。人行天桥、立交桥、高架道路的桥柱和防撞护栏,各主次干道沿街围墙、栏杆,棚架、花架等种植攀爬的藤本植物、悬垂性植物进行垂直绿化美化。
(四)阳台绿化。利用各种植物材料包括攀缘植物,把阳台装饰起来,在绿化美化建筑物的同时,美化城市。应尽量选择抗旱性强、管理粗放、水平根系发达的浅根性植物,以及一些中小型草木本攀缘植物或花木。
(五)坡面绿化。利用各种植物材料来保护具有一定落差的坡面的绿化。河、湖护坡、道路、桥梁两侧坡面绿化应选择吸尘、防噪、抗污染的植物。
(六)其他立体绿化。在公园、广场的假山、山石及一些需要保护的枯树上种植攀援植物等形式的立体绿化。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体绿化工作纳入创建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工作,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牵头负责(联系电话:86391122),结合我区立体绿化现状,做好立体绿化地点的调查,拟定建设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财政补助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竣工验收、养护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做到人员、措施、责任三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二)加强媒体宣传。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立体绿化的好处和意义,区教育、卫生、规划、住建、公资办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行业内的宣传发动工作,督促系统内各单位搞好立体绿化工作。
(三)保障建设资金。区财政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推进立体绿化项目建设。同时,加大对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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